《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自2016年5月1日实施。深海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从事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的法律,对完善中国海洋法律体系、提升海洋法治水平、提高公众海洋法律意识具有重大意义。
据了解,《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资料管理办法》《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样品管理办法》《深海海底区域资源环境调查与评价管理办法》以及深海法配套制度总体设计规划等配套制度文本及相关材料也在抓紧制订中,有望今年5月出台。
电子邮件:secretariat@cciced.net
版权所有: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邮编:100035
京ICP备0505092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5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