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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合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2017-07-21来源:

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举措的迫切要求,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是《纲要》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具体安排。

  

《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衔接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计划,强调多要素统筹,综合治理,上下游差别化管理,责任清单落地。建立硬约束机制,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创新管理思路,发挥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带的引领作用。

  

《规划》贯彻“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突出4个统筹,即统筹水陆、城乡、江湖、河海,统筹上中下游,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对水利水电工程实施科学调度,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系统推进大保护。

  

《规划》加强协调联动,强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位一体推进。重点解决局部区域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补齐农村环保短板。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严格管控环境风险,提升流域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创新大保护的生态环保机制政策,推动区域协同联动。

  

《规划》强调沿江11省市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主体,将目标、措施和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领域、行业规划中,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加大规划实施力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规划目标按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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