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发要闻

三部门联合部署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15来源: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

《环境保护税法》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第一部税法,承载着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任,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据环境保护部法规司负责人介绍,通过排污费改环保税,有利于提高执法刚性,减少地方政府干预,内化环境成本。环境保护税按排放量征收,多排多缴,少排少缴,有利于促进企业提升环保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环境保护税采取“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作、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有利于企业承担主体责任,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促进排污收费顺利向环境保护税过渡。

通知明确了环境保护税开征前各地需做好的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协作机制。

二是落实税法授权事项,确定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以及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和核定征收方法。

三是摸清税源底数,及时交接档案资料,抓紧建立基础税源数据库。

四是做好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实现税务、环保部门涉税信息数据交换共享。五是做好税法宣传和纳税培训辅导工作,使基层税务人员熟悉税法、了解政策、把握要求,使纳税人能申报、会申报。

五是做好税法宣传和纳税培训辅导工作,使基层税务人员熟悉税法、了解政策、把握要求,使纳税人能申报、会申报。

下一步,三部门还将加快推动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立法,加快制定环境保护税法配套规定和技术规范,积极稳妥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各项准备工作。

来源:环保部

电子邮件:secretariat@cciced.net

版权所有: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邮编:100035

京ICP备0505092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5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