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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1992-2006):历史与成就
2007-07-01

附录一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1992-2006):

历史与成就

 

前言

1992年,中国政府高瞻远瞩,审时度势,顺应解决环境与发展的冲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世界潮流,从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借鉴国际社会先进理念经验的实际需要出发,批准成立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合会)。中国政府通过国合会打开了一扇大门,将世界可持续发展的先进理念带入中国;通过国合会架设了将国外的技术与资金与国内的极大需求相沟通的桥梁;通过国合会开辟了一片试验田,将国外的经营经验和环境政策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通过国合会搭建了一个平台,让中国的环境与发展事业走向世界。

15年在时间的长河中只是短暂瞬间,但却是国合会伴随中国民族复兴和经济腾飞的伟大历史进程发展、成熟、壮大的辉煌时期。15年来,国合会历经三届,秉承一贯宗旨,一如既往地就中国环境与发展领域的重要问题开展政策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贡献智慧和经验,为中国政府的政策调整和综合决策提供科学支持,以自身特殊的方式支持和参与了中国环境与发展领域的伟大变革,为中国环境与发展领域取得重大成就做出了独特贡献。

15年的实践证明,当时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选择国合会这种形式走向世界完全正确。回顾国合会15年不平凡的历程,有助于我们充分运用国合会积累的丰富经验,在原来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拓进取,不断地与时俱进,将国合会办成符合时代特点的更具中国特色的咨询机构。

0 国合会基本情况

   0.1国合会职责和目标

国合会作为中国政府的国际性高级咨询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交流传播国际环发领域内的成功经验和政策、理论,对中国环发领域内重大而紧迫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理论研究,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政策示范和项目示范,向中国政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其目标是:促进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保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0.2组织和人员构成

国合会主席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第一届国合会主席由时任国务委员的宋健担任,第二届国合会主席由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担任,第三届国合会主席由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担任。

国合会每五年换届一次,每届国合会由4753名中外委员组成。三届国合会共计152位中外委员参加国合会工作。外方委员主要来自北美洲、欧洲、亚洲、南美洲等地区,分别来自加拿大、美国、瑞典、德国、法国、英国、荷兰、挪威、丹麦、欧盟、韩国、日本、马来西亚、印度、印度尼西亚、巴西、圭亚那等近20个国家的部长或高级官员,此外还有来自联合国环境署、开发署等联合国有关机构,世界银行、亚洲银行、世界自然基金委员会、世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国际自然保护同盟等国际组织的负责人和专家,来自哈佛大学、牛津大学、伦敦大学的大学教授以及来自大众汽车公司、壳牌石油集团、日本国家石油公司等国际知名企业的总裁或董事长。中方委员为来自环境和经济发展有关的发展改革、外交、财政、环境、科技、教育、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商务等部门的部长、副部长以及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东北大学等科学教育单位的知名专家、教授和环保人士。

国合会设立秘书处和加方支持办公室负责国合会日常事务和筹办年会等具体工作。

0.3政策研究、政策建议形成机制

国合会针对中国环发领域内迫切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开放式征求项目建议书,按照有关程序组建由中外专家学者共同组成的工作组(课题组),深入开展研究工作。

国合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中国的环境与发展问题,听取工作组(课题组)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以此为基础,吸纳会议期间委员、专家的建议和意见,最终形成给中国政府的政策建议。

中国国家领导人在每年全体会议期间会见国合会委员,当面听取国合会的政策建议。同时,国合会的建议以书面形式报送国务院,分送国务院各有关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请他们研究采纳。下次国合会年会听取各有关部委以及各省级政府研究采纳政策建议情况的报告。国合会年会的会议文件同时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发表。

1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国合会工作

1.1年会概要情况

国合会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召开年会。15年,国合会共召开了15次年会,国合会主席宋健、温家宝、曾培炎出席了每次年会并发表讲话。国务院有关部门近200位部长、副部长参加。其他中外委员、专家和代表约2700人次出席。1992年国合会第一次会议以来,中国政府领导人先后15次会见出席国合会年会的中外代表,当面听取国合会政策建议,同时就有关问题进行坦诚对话与交流。1992年,李鹏总理在会见时强调保护环境是中国的基本国策,指出:中国政府的的政策是希望在发展中保护好环境。中国的环境问题也是全球性环境问题的一个组成部分,作好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就是对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一个贡献。1998年,朱鎔基总理在会见时强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出:中国党和政府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我们非常热忱地参加国际合作。2003年,温家宝总理在会见时强调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指出:中国政府对今后的发展有了更新、更深刻的认识,概括起来就是坚持“五个统筹”,强调统筹兼顾,说明我们要着力解决不协调的问题。不协调就不能可持续发展。2006年,温家宝总理在会见时强调,希望国合会长期办下去,一直办到国际社会对中国的环保事业满意为止。指出:新一届国合会密切注视中国发展进程中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方面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要认真考虑进一步加强环保部门地位与作用。不仅要赋予责任,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三个转变”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巨大变化,是保证中国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方向性措施。

中国政府领导人的这些讲话全面阐述中国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方针和重大措施,显示出中国政府在环境与发展领域愿与世界一道推进中国和世界可持续发展事业的博大胸怀和开放姿态。国合会这种直接向中国最高决策层建言献策的独特机制在当代中国乃至世界都是绝无仅有的,是其他国际咨询机构所未见的。突出表明了中国政府对国合会贡献和影响的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温家宝总理200512月出访法国期间发表演讲时,谈到汲取人类成果问题时特别提到,中国政府邀请多批外国专家为中国发展献计献策,专门成立了一个高级国际咨询机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突出显示了国合会工作在国家领导人心目中的影响和地位。

15年中,温总理9次参加国合会年会,直接参与和指导国合会的工作。国际社会对此十分赞赏,国合会外方执行副主席、加拿大国际发展署署长格林希尔的话代表了国际社会的心声。他强调指出,中国政府领导人直接参与国合会工作,不仅有助于中国的环保事业,而且有助于国际社会对中国环境与发展政策的理解。正是中国政府的强有力支持,国合会才成为世界上独特的环境与发展政策高层咨询机制。

1.2设立年会主题

1998年,国合会根据中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发展以及国合会的研究领域,开始为年会设立“中国经济改革和国合会的作用”、“中国制定‘十五’规划应予高度重视的问题”、“环境保护与中国西部大开发”、“总结第二届、办好第三届继续为中国的环境与发展大业做贡献”、“环境、发展与政府对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的响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可持续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可持续城镇化”、“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与小康目标”等会议主题,开展主题研究,提出主题咨询政策建议。

2  国合会政策研究的组织与实施

2.1政策研究的组织实施

国合会根据中国环境与发展形势需要和变化,开放式征求项目建议书,按照有关程序先后组建了涉及能源战略、污染控制、资源核算、生物多样性、监测、开发培训、环境经济、环境贸易、清洁生产、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农业与农村、流域综合管理、面源污染控制、可持续城镇化战略、环境执政能力、可持续交通、环境和自然资源定价、环保产业、流域综合管理、面源污染控制、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企业可持续发展、生物安全、中国环境与发展政策回顾、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问题、生态补偿机制、经济增长与环境、环境执政能力等30个领域的42个由中外专家学者共同组成的工作组(课题组),深入开展研究工作。先后共220多位中外专家直接承担或参加了研究工作,参与协助研究的人员达到2000多名以上。国合会按照国合会基本宗旨和研究工作的连续性,对工作组或课题组适时进行必要调整,确保政策研究紧紧扣住环境与发展的根本主题。

国合会政策研究成果,总体体现在以下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工作组(课题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主要体现在每年向国合会年会提交的研究报告之中。据统计,15年中,国合会完成了100份政策研究报告,这些研究报告总计超过800多万字(以汉字计算,下同)。正是这些研究成果,构成了国合会向中国政府提供政策建议的科学基础。第二个层面是国合会给中国政府的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国合会的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以两种基本形式表达:一是在每年年会期间,由国合会主席团指派代表,以口头形式向中国政府领导人当面提出政策建议要点;二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政府提供正式建议和咨询意见。

1992年以来,国合会共向中国政府提供了130项环境与发展领域书面政策建议,累计约为12万多字。这些建议既是各工作组或课题组研究成果的理性浓缩和科学提炼,又是国合会给对中国政府的政策建议的最终精华,观点明确,言简意赅。

2.2政策研究工作机制和特点

在研究工作中,国合会建立了程序清晰、责任明确的具有特色的高效率研究工作机制:

一是各个研究工作组或课题组采取研讨会、座谈会和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开展研究活动;

二是每年年会期间,各研究工作组或课题组直接向国合会报告各自的研究成果和工作进展;

三是在各个研究工作组或课题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民主协商原则,国合会全体委员对政策研究成果发表意见,切磋研讨,提出改进或完善的意见;

 四是国合会召开主席团会议,对政策研究成果和民主协商形成的共识,进行提炼和浓缩,最终形成向中国政府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因为是中外专家共同开展研究工作,所以工作组(课题组)的研究工作具有以下鲜明特点:1、将国际上最先进的管理理念、技术、经验及时引入中国,使中国在政策、管理和研究方面有条件实现少走弯路;利用各种新的分析手段,探索满足多目标的需求,不仅提供政策咨询,而且建议采用相应的技术。2、经过独立选择优先课题和独立研究,并在政府政策需求与自由科学研究间保持平衡,在各自领域能够形成对中国环境与发展问题的系列报告、整体看法和政策建议。3、依托中国的研究单位,利用已有的研究基础和组织资源,既可利用官方、半官方的渠道,又保持独立的民间研究特色。4、组织实施示范项目,使政策咨询和建议得以延伸。

随着中国环境与发展形势需要,国合会政策研究究有时也涉及到有关产业政策和地方环境与发展相关领域。但是,国合会始终遵循基本宗旨,将政策研究定位在向中国政府提供决策咨询的这一基本职责上。

3  国合会政策研究主要成果和政策建议

国合会从可持续发展目标出发,对中国环境与发展领域进行了近15年的精心研究,其智力投入、研究规模和研究深度,以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为国内其他国际咨询机构所罕见。

国合会政策研究报告内容丰富。根据各个工作组和课题组研究的核心内容以及政策建议涉及的主要方面,国合会政策研究成果和建议覆盖以下主要领域:

3.1环境与经济

1992年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向中国政府提出的第一条建议便是强调观念更新。明确提出“要树立一种新的观念,即保护环境不应是发展经济的负担,只要采取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和科学技术作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是完全可以解决的”。国合会在环境与经济领域研究的主要成果体现在以下方面:

1)改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价格体系

国合会坚持认为,应该将环境经济理论作为政策制定的依据。没有好的理论作为基础,任何政策都将失去意义。国合会建议中国应该将环境成本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使其真实反映经济增长的成本,防止市场失效。

国合会在多年研究成果基础上,提出政府应该运用经济和财政手段支持环境管理、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

改革价格体系,取消各种不利于环境保护和改善的财政补贴。应该提高木材价格和水价,水的定价尤为重要。改变现有资源价格扭曲、“变相”鼓励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的现象,建立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机制。

发挥银行的特殊作用,通过调整信贷和利率的有力手段,鼓励和支持保护环境的行为。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让下游地区享受清洁水的受益者,通过适当机制或渠道,对上游地区由于保护植被和生态环境而受到发展限制的居民群体,给予经济上的合理补偿。

2)政府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增加对环境的投入

在研究国际社会和很多国家成功经验基础上,国合会明确提出:保护生态环境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在研究成果和建议中强调以下基本观点:

国家和地方财政预算应该设立环境科目,确保防治污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资金投入。现在对环境投入远未达到保护环境所需的基本水平。

   建立环境投资机制,鼓励国际资本、国内储蓄和私人投资进入环境投资领域,可以采用英国BOT(建设—运行—转交)和日本PEI(私人资金启动)方式。

3)相关领域政策应该与环境政策相协调

相关领域政策应该与环境政策统筹考虑,能源、交通、工业、农业各种政策应该与环境政策之间保持协调。

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在编制总体规划和制定有关政策时,尤其需要统筹考虑,使各项相关政策之间保持协调而不是彼此矛盾或割裂。

4)将环境税作为调控手段

为体现环境成本和鼓励节约资源,促进可持续商业发展,应该征收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汽油、柴油消费附加税,以及燃煤二氧化硫税等。

5)通过环境友好和节约资源途径,建立可持续国民经济体系

“增长至上”模式不会产生可持续国民经济。应该引导、推行可持续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可持续消费方式依然可以引导经济可持续发展。

应该避免重犯其他国家曾经犯过的错误。要特别注意保护本国特有的环境和文化,建设资源节约型城镇。新建城镇应该具备人文特色,避免在城镇化过程中,毁坏传统社区文化。

6)改善政府的环境与发展管理结构

政府的有效管理结构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成功所在,对环境与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应该建立政府有效管理、企业自我约束、公众参与的环境管理结构,实行“善政治理”(GOOD  GOVERNANCE)。

3.2能源与环境

1)调整能源结构,变革不合理开发利用方式

对煤炭高度依赖、利用效率低下是中国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应该改变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降低煤炭依存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实行能源多样化、建立合理能源结构

增加天然气、核能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开发可再生能源如生物质能、风能等替代能源。

3)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能源政策

制定综合性能源开发利用规划。价格是能源政策的核心,能源实行“环境定价”是提高利用效率、降低大气污染的关键。

4)制定国家可持续发展能源战略

能源战略应该与宏观经济政策、环境政策相结合。引进煤气化、热电循环、煤层甲烷气回收等先进技术。

开发太阳能、氢能、潮汐能和废物转化能。

5)西部能源开发与能源可持续利用

能源供应基地和运输渠道选择应该合理。西部地区生物质能丰富,应该通过现代化方法(低焦油气化)对其利用。

西部地区风力资源占全国50%以上,应该成为西电东送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应该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RPS),规定供电构成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发出的电,驱动风力发电进入市场。

西部能源开发应该使当地收益最大化。

6)鼓励外国投资能源领域,建立合资企业和公私伙伴关系,以获取需要的资金和技术。

3.3 污染控制

1)加强环境监测,获取污染控制信息

环境监测必须成为环境政策组成部分,建设监测网络并与国际网络连接。

加强监测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建立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和数据库。

2)制定城市污染控制计划

一是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控制计划应该涵盖供水、节水、水循环、污水处理等所有水领域;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应该包括能源结构、能源政策等方面;

三是交通规划,发展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促进小型轿车研究和开发,建立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制度;

建立以重点城市和矿区为中心的交通网络,将管理交通职责纳入一个部门统一管理。

3)加强流域、区域污染防治

将流域综合管理纳入国家的五年规划,将环境保护纳入流域开发总体规划。

评价、修订现有流域综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从立法上为加强流域环境保护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加强面源污染管理,国家应该制定面源污染控制战略,加强对面源监测和基础性研究,做好控制面源控制技术培训和服务。

建立城市之间、省之间的环境协调委员会,着力解决跨城市、跨省界的水污染或酸雨污染等问题。

4)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提高清洁生产意识,将清洁生产作为实行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关键手段。不仅应该在所有工业企业推行,而且应该将其推广到农业、交通、建筑和第三产业。

应该制定推行清洁生产的战略、规划、激励政策和法律。

建立清洁生产技术转让中心,在若干省市、行业建立示范工程和园区。

不仅应该在所有工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而且应该将其推广到农业、交通、建筑和第三产业等各个产业领域。

通过法律、经济、教育、行政等多种手段推广循环经济。江苏省发展循环经济和鞍山钢铁公司清洁生产示范值得推广。

5)坚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普遍实行规划评价和项目评价;应该在有利于环境、零排放概念基础上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评价应当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内容,防止开发对生态系统破坏性影响。

3.4生态环境保护

1)保护生物多样性,意味着保存粮食、药品、其他原料生产潜力。

应该加强水域、陆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禁止濒危物种贸易。

国家和地方政府合作治理土地退化和草地退化。

2)增加对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运用财政手段支持生态保护,建立保护自然生态的投入机制,提高生态监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水平。

3)加强重要地区生态保护

在长江、黄河上游地区采取禁伐措施,建立保护区保护天然林资源。

减少草原放牧过载压力,特别做好南方草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畜牧业发展,治理水土流失。

对海岸红树林、滩涂湿地加强保护和管理。

4)建立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权威性的协调机构,加强部门之间生态保护的协调和国际履约活动,组织开展生态保护执法检查

防止对野生动植物的破坏或不合理利用。

5)遵循科学规律,坚持生态保护与脱贫相结合。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必须遵循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有利于生态改善和当地居民生活改善,审慎做好生态移民工作。

6)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

增加城市生态林和园林绿化面积,规划建设城市绿地走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7)保护生态安全

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保护本国丰富生物资源。

按照“事先知情同意”和“惠益共享”原则,与国内公司和跨国公司建立伙伴关系。

制定外来物种入侵管理条例,做好外来物种入侵防范,谨慎使用转基因生物体。

8)保护森林与草地

采取整体性、灵活性、跨部门的系统办法进行生态恢复。

在适宜地区取消对集体林的禁伐政策。

鼓励国有林可持续经营,完善木材贸易政策;政府对林地征用应该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3.5环境与贸易

1)将环境因素纳入贸易政策

建立环境部门与贸易部门协调机制,实行环境标志制度,推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开发。

2)采取措施应对国际贸易新挑战,制定政策和措施,解决加入WTO后面临的环境标准、生态标志、包装标准等环境壁垒问题。

3)建立贸易预警机制

行业协会应该建立预警机制和预警系统,利用WTO透明规则及早获得潜在的环境壁垒信息,使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调整政策或制定对策。

4)加强与贸易伙伴对话

鼓励企业实施ISO14000认证,促进环境与贸易合作,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对话,进行信息交换,帮助出口企业克服面临的困难。

确保对农民和农业支持措施符合“绿箱”政策相关规定。

强化检验检疫措施,使进口方确信中国出口食品安全。

5)加强贸易政策研究,建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

对进出口政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这些政策对中国以外的环境影响,严密监控进口自然资源商品的环境影响。

及时调整政策和措施,调整产业结构,克服贸易负面影响,建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可持续社会经济结构。

6)制定绿色贸易行动计划

鼓励进口资源、能源密集型材料和产品,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服务和技术密集型产品。

修订对外贸易法律,确保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绿色贸易政策执行。

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谈判,在贸易与环境谈判中反映中国绿色贸易政策立场。

3.6农业与农村环境

1)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防治土地退化,推广生态农业。将畜禽养殖废物开发沼气作为农村能源。

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将基本农田变为城市和工业用地,加强对土地的长期养护。

减少基本农田对农药、化肥依赖;防治面源污染。

2)治理水土流失和沙漠化

做好封山育林和水土保持,实行人工恢复与自然恢复相

结合,坚持植树造林种草,防治土地沙漠化。黄土高原能源、矿产开发必须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将一部分开发收入作为生态补偿费用于改善环境。

3)发展可持续农业

应该明晰土地产权制度,鼓励农民对土地投入。

积极培育林果业、畜牧业、特色经济作物和生态农业。

应该制定防治害虫战略,控制生产杀虫剂使用。

将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与解决农民增加收入紧密结合;加强对秸秆燃烧、化肥管理。

增加对草地保护与恢复投入,提高草地存在承载能力,加快发展畜牧业。

建立农业环境监测评估体系,保护野生作物种源;推进无化肥、无农药的有机食品生产。

4)与农民和农民组织建立伙伴关系

政府通过法律、财政手段支持农民组织,开展技术、信息、营销、服务培训,消除劳动力雇佣障碍,支持农村人员流动,取消农村家庭永久迁往城市的障碍。

5)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服务

改善农村卫生服务和健康保险条件;改善农村教育,增加对农业科学技术研究的投入,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民技能。 

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将食品安全重心放在家庭食品安全上。

3.7公众参与和环境法制建设领域

1)加强对公众参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培训,增强公众环境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法制观念和参与意识。

2)、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公众监督破坏环境的行为。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再生能源法、农药化肥施用环境管理的立法工作,完善环境法律体系。修订环境保护、贸易、自然保护区、流域综合管理等法律法规。

4)、开展环境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5)、加大政府对环境状况和趋势信息向公众开放的力度,为公众参与提供必不可少的条件。

3.8西部开发与环境保护

1)西部开发应当着眼当地特色和优势,不应沿袭东部发展模式。

2)在处理西部开发与环境保护问题关系上,应该与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方针。

3)坚持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与不可再生资源慎重利用为前提,力求资源、能源输入最小化,减少废物排放。

4)制定城市和产业发展规划应该考虑生态系统功能和承载能力,同时注意维护历史与文化遗迹、自然景观。

5)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作用,做好核心地区和城市的导向示范作用。

6)坚持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加强长江、黄河上游地区水资源综合管理。

3.9 可持续城镇化

1)科学规划和管理可持续城市化进程。

2)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城镇。

3)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城市环境。

4)建立可持续城市化的公众参与和信息共享机制。

3.10 落实科学发展观

1)改革和提高政府的环境管理能力。

2)为可持续发展提高效率和调整产业结构。

3)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财政体系改革。

4)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5)加强农村地区环境管理。

6)中国在全球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3.11其他

国合会政策研究还涉及到以下重要领域和方面:

1)性别问题,尤其是农村妇女在可持续发展中的参与作用和地位。

2)有害废物管理和城市固体废物管理。

3)汽车工业发展政策与环境保护。

4)环境与健康和安全,包括职业健康、农村医疗保险等。

5)海洋与海岸环境管理、可持续渔业和水产养殖,以及石油泄漏管理、气候变化应对政策等。

国合会有关工作组和课题组针对上述这些和环境与发展紧密相关的内容开展了部分研究工作,并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政策建议。

国合会的政策建议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特别关注,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提到和表扬了国合会提出的可持续城镇化方面的政策建议。曾培炎副总理和回良玉副总理认真审阅了国合会直接呈报的关于农业与农村发展问题的政策建议,并将其批转给中央政策研究室加以研究,为中央在“十一五”规划草案中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发挥了重要的咨询作用。曾培炎副总理要求国合会上报涉及能源方面的政策建议及相关材料,以便决策参考。

4  国合会开展项目示范和政策示范

15年来,国合会根据需要和可能,在条件具备的省市、市,紧密依靠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适时组织开展了17项示范活动,这些示范项目涵盖了能源、污染控制、清洁生产、环境经济、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农业和城市交通等领域。

4.1能源

   1)在吉林省农村建立一个以农作物等生物质能为基础的为热电联供示范工程,取得成功经验后推广。

2吉林省建筑节能及长春的轻轨车建设项目。

3)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开展“能源规划中统筹考虑环境因素”的研究,协调能源和环境政策。

4)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其他多边、双边资金渠道,建设重庆硫化床锅炉开发等一系列工程项目。

4.2污染控制及清洁生产

1利用世界银行环境技术援助贷款进行的“推进中国清洁生产”项目示范工作,对13个行业(产品)的27个企业进行了29项清洁生产审计。

2)建立国家清洁生产中心。

3)清洁生产政策和管理项目已被列为《中国21世纪议程》第一批优先项目,并同加拿大国际开发署开展合作,在安徽阜阳化工厂等处取得成功。

4在山东省和太原市开展清洁生产示范省、市的试点工作。太原市已经出台了中国第一个地方性清洁生产法规《太原市清洁生产条例》。

5)制定指南。在对广州、重庆、苏州、淄博4个城市环境状况及污染控制战略案例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城市环境综合评价和预测指南》,在全国大中城市推广使用。

4.3环境经济

1)结合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中国排污收费制度设计及其实施研究》,中国正在研究建立环境税制,特别是研究在自然生态、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环境税收问题,以推进中国排污收费制度的全面改革。

2)开展绿色税收研究项目。

4.4生物多样性保护

1)在全国建立了一批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2)由世界银行资助,同亚洲保护局共同开发了《生物多样性信息系统》。

3)在江西省实施了鄱阳湖生态旅游项目。

4.5可持续农业

1)在加拿大国际开发署支持下,开展了内蒙古可持续农业实践示范项目。

2)在陕西省实施了黄土高原可持续农业与农村开发项目。

4.6城市交通

   提出了《改善中国城市交通与环境问题建议书》,并在深圳、大连、昆明和青岛4个城市开展了城市交通与环境综合试点工作。

这些示范项目有力推动了当地开展环境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工作进程。

5  国合会对中国的贡献和影响

国合会坚持不懈地对中国环境与发展政策进行研究,取得了富有价值的丰硕成果。其中许多成果已经转化成为向中国政府的政策建议,支持和促进了中国政府政策调整和科学决策,推动经济、社会、环境领域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和进展。

从历史和发展角度审视和评估国合会对中国的贡献和影响,其意义是深刻而深远的。实践表明,国合会通过提供经验和智慧这一独特方式,支持和参与13亿中国人民环境与发展伟大变革,不但在当代中国没有先例,在国际社会至今也是绝无仅有。

中国环境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国内因素分析,毫无疑问应当归因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正确决策和领导,归因于智慧勤劳的各族人民的努力奋斗。从国际因素考察,这些成就得益于国际社会和平与发展的主流背景,得益于对中国友好的国家和人民的支持帮助。但是,应该看到,中国环境与发展的成就也得益于国合会高水平的政策研究成果和建设性的咨询建议。

5.1国合会贡献和影响的领域和机制

国合会对中国的贡献和影响,主要集中在环境和与发展两个基本领域。

在环境领域,国合会贡献和影响既覆盖环境保护理念、政策、法制等方面,也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以及西部开发和国际贸易和环境政策的选择和决策等。

在发展领域,国合会贡献和影响则主要涉及以下方面: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应该统筹环境保护;制定相应政策和法律法规应该有利于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继续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采用经济和财政手段进行调控,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等。

国合会的贡献和影响,主要是通过向中国决策高层直面建言的“直通车机制”来实现的。所谓直通车机制,是指国合会利用每年年会期间,就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基本理念、方针、政策、法制、规划、行动措施等重大原则问题,从促进可持续发展出发,将政策选择和决策建议向中国高层领导直面建言,从而正面影响决策,支持科学综合决策。

5.2国合会贡献和影响的形式与效应

5.2.1贡献和影响的基本形式

国合会对中国的贡献和影响,表现形式上有直接和间接两种基本形式。

所谓直接形式,主要是指国合会对有关行业和产业发展以及项目示范推广的建议,直接被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采纳,并在实践中取得成效。例如,国合会建议林业管理部门的职能应该由主管木材生产向关注和保护生态系统转变。这一建议受到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视,在修订其职责时,强调其主要职能向保护生态系统服务的职能转变。

所谓间接形式,是指国合会对政策调整和决策的潜移默化作用。环境与发展决策过程,是政府集多方位、多渠道、多种意见之大成,进行综合、科学、民主决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很难确切识别国合会政策建议与政府决策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更难以判定国合会贡献在政府决策中所占的分析“份量”。但是客观上所显现出来的事实是:国合会所传播的理念和提供的政策建议,受到中国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通过文件或领导讲话等形式传播到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随后在政策、法律、发展模式和发展目标等方面,以不同形式体现出国合会传播的理念和政策建议。因此,国合会研究成果和决策建议发挥作用和影响,并非“线性”过程或立竿见影,而是有一个相应的认识渗透和思想浸润过程,从而最终影响和支持决策高层做出科学正确的决策。

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形式,国合会对中国环境与发展的贡献和影响都是深刻和深远的。

5.2.2贡献和影响的独特效应

国合会的贡献和影响,在中国和国际社会产生了一种独特效应,即促成中国与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经验“双向共享”,促进全球环境与发展事业积极发展。

首先,国合会引进传播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环境与发展新的理念、思想、观点和先进经验。国合会这种引进和传播,使中国政府和有关决策者思想保持开放和前瞻状态,对决策者起到开阔思路、丰富思想的作用。这是对中国环境和发展科学决策最根本的支持,也是国合会实现基本宗旨的实际体现。

其次,国合会把中国环境与发展成就和经验,如实地向国际社会和各国传播。中国环境与发展是人类环境与发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国合会传播,中国人民致力于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实践和成就,可以客观地展示给世界,国际社会和各国人民可以了解真实的中国,加深对中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解和支持。

因此,国合会在中国政府和人民与国际社会、各国人民之间,架设了的一座交流合作的友好桥梁,让中国政府和人民与国际社会、各国政府和人民之间,实现环境与发展领域信息与经验“双向共享”。

5.3国合会主要贡献和影响

国合会对中国的贡献和影响,所涉范围是多方面的。从时空角度评估,其贡献和影响既体现在当代,又显现于未来。

  根据国合会的主要研究成果和建议,国合会对中国环境与发展的贡献和影响,主要体现在理论和实践两个领域。理论领域主要表现在促进思想观念更新、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推动发展模式转变、推进环境法治、促进公众参与、运用市场机制保护环境等方面;实践领域主要表现在提出的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可操作的措施等。

国合会对中国环境与发展在理论和实践的贡献和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5.3.1传播新的思想理念,促进环境与发展观念更新

国合会向中国传播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环境与发展先进思想和理念,有利于促进环境与发展思想观念更新,使决策者思想保持前瞻性、开放性,为制定和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发展观,提供思想和理论支持。

1992年,国合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向中国政府提出的第一条建议,便提出应该树立新的观念,认为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是可以同时实现的。保护环境不应是发展经济的负担,只要采取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和科学技术作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是完全可以解决的。

国合会在建议中提出的新观念,其实就是后来形成共识的环境与经济“双赢”思想和观点。这一建议与当时《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提出的各级领导应该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尽管以今天的视角看待这一建议也许颇感平淡,但是从历史角度考察,国合会当年提出的新观念和“可持续发展”这一特定术语,对于当时绝大多数决策者都是一个陌生概念。以至于当时在《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和国合会给中国政府的建议中,SUSTANLABLE DEVELOPMENT一词都被翻译成为“持续发展”而不是“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概念被中国正式接纳和广泛采用乃是1994年以后的事情。可见国合会当时建议的前瞻性和其宝贵的价值。即或是现在,这一建议对于那些仍然将环境保护边缘化的决策者而言,仍然具有直接的现实针对性。

国合会最早在国内引进环境经济学和经济激励的概念,提出了研究和建立环境税的建议,同时将环境经济的研究同国内的扶贫和缓贫工作结合起来,提出了新颖的见解。开展经济增长与环境课题研究时引进了国际社会绿色核算的概念,并充分借鉴国际社会成功的案例,研究提出了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开展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时引进了国际社会“生态足迹”的概念,促进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清洁生产,并推动了相关的清洁生产审计及配套机制的建立和施行。研究循环经济时,注意宣传和推广国际社会关于循环经济“3R”即“减量化、再循环、再使用”的新概念。

多年来,国合会一直扮演着传播环境与发展先进思想理念的重要角色。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传播公众参与等新理念,到世纪交替之际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作为建议重点内容,国合会始终表现出坚持不懈、孜孜求新的精神,通过输入先进思想理念,使决策者观念更新,思想开放,促进当代中国环境与发展的科学决策。

5.3.2贡献经验和智慧,发挥政策调整和决策的智库作用

国合会将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环境与发展的成功经验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向中国决策高层提供政策选择和咨询建议,为科学成功决策起到高级思想库的独特作用。

国合会从一开始就非常重视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认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具有同等重要性。在1992年给中国政府建议中,观点鲜明地提出“加强环境与发展领域政策的协调,建立协调发展的宏观管理机制,进一步发挥各有关部门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从1998年开始,国合会在多年的建议中始终坚持提出环境保护应纳入各级决策核心的建议:无论是在中央、省级或地方政府,还是在工业、商业、学校和家庭,环境保护都应被纳入各级决策的核心之中。中国目前改革计划的成功与否均取决于此,这在工业领域里表现得尤为突出。产业结构调整正从轻纺工业为主转向能源与重工业为主,各类工业生产均应考虑到环境保护。应该将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决策核心议程,强调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在实现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国合会的上述建议,对中国政府坚持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了有力的直接支持,促使越来越多的决策者消除了发展经济排斥环境保护的片面认识,提高了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自觉性。正如法学家伯尔曼所说:“综合是开启新型思维的钥匙,这种新的思维是我们正在进入的新时代的特色。‘非此即彼’让位于‘亦此亦彼’”。

在后来的政策建议中,国合会把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放在可持续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在2002年的政策建议中,国合会两次明确提出建立“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建议,提出:中国应在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开展可持续发展环境影响评价,对入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有助于中国通过结构挑战,扩大入世后的积极影响,减少不利影响,建立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当代中国有着深厚的思想基础和迫切的现实需求。在1996年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和国家主席的江泽民在讲话中指出: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要“坚持节水、节地、节能、节材、节粮以及节约其他各种资源”,要“坚持以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为基础”。这表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概念已经渐成雏形,成为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基本构想。国合会在2002年建议中提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概念,完全与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构想相吻合,对中国确定战略发展目标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国际背景支持。

随后,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概念开始出现在中国环境与发展有关文件和领导人讲话之中。特别是2005年中共中央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写进了对“十一五”规划的建议。200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家的发展目标。国合会关于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议,对中国决策高层的贡献和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5.3.3支持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促进增长方式转变

从第一届开始,国合会就把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研究摆在优先位置,支持走有中国特色的可持续发展道路,避免传统发展模式。

1994年开始,国合会连续向中国政府建议:实行可持续的清洁生产和清洁工艺,促进炼钢、商品、建筑、燃料、电池公共汽车、煤炭和沼气化以及甘蔗渣发电等相关领域清洁生产的竞争,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1998年建议:建立清洁生产示范区和制定激励政策,提出:清洁生产是减少工业污染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在若干省份和城市建立示范区。大力提高清洁生产意识,制定必要的政策和激励措施。需要制定明确的清洁生产战略,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建立清洁生产技术转让中心网络,以审议、修订现行的立法。2002年在继续支持可持续生产的同时,国合会又明确提出:“增长至上的模式不会产生可持续的国民经济。可持续的国民经济需要对可持续生产模式与可持续消费模式给予更多的关注,建立可持续的消费模式”。

应该特别指出,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清洁生产和清洁工艺的思想,即或在国际社会也属“风乍起”的新理念。中国只有少数部门和学界部分专家酝酿研究和建议开展试点。国合会在建议中关于提高清洁生产意识、建立示范区和转让网络、制定激励政策、修订法律等重要内容,对促进清洁生产提供了及时而有力的支持。在1999年建议中,又明确力荐有关产业部门推行清洁生产,将清洁生产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手段。指出:“十五”期间应是扩展与深化清洁生产在中国实施的重要阶段。明确将清洁生产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关键手段,除在所有工业企业推行外,还应将此概念与方法推广到市政、农业、交通、建筑和第三产业的一些部门。应该抓紧解决清洁生产中的一些紧迫问题,如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价格体系改革等。

在随后政策研究和咨询建议中,国合会进一步提出了清洁生产可操作的建议,在山西省进行清洁生产项目示范并取得积极成果,这些建议和示范成果对中国推行清洁生产起到了有力的催化作用,为《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制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世纪90年代,一些发达国家开始推行循环经济,并通过立法对其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尽管毛泽东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提出的资源“综合利用大有文章可做”的命题中,已经蕴涵了现代循环经济的基本思想;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确定的环境保护方针中,规定了“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的要求。但不无遗憾的是,当时中国对资源综合利用这篇文章既没有做大更没有做好。

20世纪末,循环经济理念从有关渠道开始输入中国,2001年,国合会建议中国“最大限度地循环利用物料”,明确建议中国推行循环经济。

200210月,江泽民在全球环境基金成员国会议上指出:只有走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之路,可持续发展才能得到实现。20033月,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指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使资源得到最有效利用。国家领导人分别就循环经济发表讲话后,循环经济正式摆上了中国决策高层的重要议程。

在中国高层讲话后,循环经济纳入国合会政策研究的重点内容。循环经济开始在江苏、山东等省和鞍山钢铁公司等企业蓬勃发展。在2003年年会期间,国合会特邀江苏省、鞍山钢铁公司主管领导出席会议并向会议报告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国合会在与地方和企业领导共同讨论的基础上,向中国政府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具有操作性的系统建议。明确指出:江苏等省正在推行循环经济,鞍山钢铁公司等企业在向清洁生产转变方面发挥了示范作用。这些例证表明可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推行循环经济,目前急需通过法律、经济激励、教育等多种手段,在全社会倡导资源、能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并鼓励各类型企业全面参与进来。应该考虑制定一些新的促进循环经济的法规,其实施范围比现行的清洁生产法更为广泛和具体。有必要将推行循环经济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相关部门均应参与。

国合会的建议受到中国政府的重视和采纳。温家宝在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重点行业、产业园区、城市和农村实施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废物综合利用和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宣布循环经济已经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和“十一五”规划纲要。同时,循环经济立法也已纳入国家立法计划并已启动前期工作。

5.3.4支持市场配置资源,促进经济手段保护环境

国合会多年坚持建议,应该积极运用市场激励资源节约,特别应该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应该实行“环境定价”措施,建立包括环境成本的价格体系,尤其应该提高水价和木材价格;强调应该建立国民经济绿色核算体系,运用税收政策减少稀缺资源的消耗。国合会1992年、1995年、1997年给中国政府的政策建议就明确希望:尽快建立包括环境资源在内的资源价格核算体系,无论是再生资源还是不可再生资源都应该考虑在内。只有在税收、价格等各个方面都建立起一套有利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机制,才可能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再生。

进一步进行价格改革,确定真实成本(考虑资源损耗和环境影响),保证政府行使干预手段,防止市场失灵。

提高煤价,特别要反映煤的生产与消费所付出的环境影响。

提高木材价格,特别要将蓄积量的减少考虑在内;减少国内生产,增加进口。

提高水价,特别要提高缺水地区的水价。

中国政府对国合会上述这些建议非常重视,一些建议已经获得采纳,并在一些地方和行业实施:

一是已在天津等10个省市开展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点。国务院在2005年《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对此做出部署,积极稳步地将环境资源纳入国民经济社会体系。

二是已有北京、江苏等10多个省市在近几年运用经济手段配置水资源。城市居民用水价格从早几年平均0.3/吨,调整到0.83.2/吨的水平,在北方城市的洗浴、车辆清洗等特殊行业用水价格则大幅度提高,达到每吨1530元以上。这些措施对于增强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念,节约水资源正在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从20064月开始,国家将木制一次性筷子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5%);对具有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特点的汽车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

很显然,国合会的政策建议对中央和地方政府采取以上政策手段和措施发挥了强劲的催化作用。  

5.3.5支持法制和制度创新,推进环境法治化和制度化

尽管国合会没有专门设立法制研究课题组,但是支持和强调环境法制建设却贯穿国合会政策研究和建议的全过程。从第一届开始,国合会就建议中国“制定更加严格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规”,“加快有关生物多样性、清洁生产、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到第二、第三届时,国合会从市场与资源、环境与经济、生态保护与规划、可持续生产和消费等不同角度提出加强环境立法和制度建设的建议,对立法涉及的实体内容、程序规定、制度创设等方面发表实质性意见,提供可借鉴、可操作的措施。特别是在制定《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沙治沙法》等十多部环境与资源法律过程中,国合会建议加强政府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职责,明确规范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的环境行为,环境管理工作应该走法治化、制度化道路等。国合会这些建议已被融入和体现在上述环境法律条款之中,对于提高环境立法质量、提升环境法治水平发挥了是十分有益的作用。

制度建设一直是国合会政策研究和建议的重要内容。在制定《清洁生产促进法》时,国合会建议政府应该通过制度来“促进”企业实行清洁生产,而不是强制干预作为生产主体的企业的生产行为。在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时,明确提出开发规划和城市、工业区、公共基础设施、土地开发等应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国合会的建议对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和污染限期淘汰制度的建立,起到了积极的催化作用。在修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时,国合会建议借鉴欧盟有关国家实施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到销售过程的成功做法,受到法律修改部门的重视。后来该法明确规定“生产者环境责任延伸制度”,即生产者应该对生产的产品及其产品包装物,实行回收和利用。可以说,在1992年以来新创设的污染限期淘汰制度、危险废物代理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生产者环境责任延伸制度等4项新制度,都与国合会的政策建议密不可分。

5.3.6推动公众参与,推进决策透明和民主化进程

尽管公众参与现在已经成为社会基本共识,但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对中国多数公民却是一个非常陌生的概念。国合会在1993年的政策建议中,明确提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建议:公众的理解和参与是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保证。应该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向公众广泛传播环境信息,开展多层次的环境教育,特别是对青年和妇女,并逐步建立起公众参与的保障机制,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和愿望,鼓励公众监督破坏环境的行为。

环境属于社会公众所有。公民理所应当地参与环境管理、监督、规划、立法等环境事务。公民的环境权益应当受法律保护。正是基于这些客观正当理由,国合会在多年建议中,向中国政府坦言陈词,为推进公众参与提供了不少操作性较强的措施。特别在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时,吸纳了包括国合会在内的多方意见,从实体内容到实施程序,该部法律对公众参与都做出了规定,为公众参与环境提供了法律支持和机制保障。《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对公众参与作出如下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编制机关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环境信息公开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必要条件。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实行了一定程度的环境信息公开。但是,这种环境信息公开远不能适应公众参与的形势和要求。国合会建议中国进一步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加强环境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现在,中国不但在《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公众参与环境做出了规定,而且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为公众参与环境提供了便利,推进了决策透明和民主化进程。

5.3.7力荐“环境优先”方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为支持中国政府实施西部开发战略,国合会各个相关研究课题组从不同领域和角度,研究西部开发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双赢目标,并将西部开发政策建议确定为2000年年会主题,向中国政府提供了开发规划和关键项目环境评价、生态系统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对草地保护和恢复投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9条建设性意见。这些建议为中国高层决策提供了有效的科学支持。

2000年,国合会提出的应坚持以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和不可再生资源的慎重利用为前提。着眼于当地的特色和优势,不应沿袭东部地区大规模发展工业的模式。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做好公路、铁路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的关于西部开发建议完全符合与中央关于西部开发的要求,江泽民2000年指出:西部大开发必须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良性循环。要把那里的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必须坚持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搞好开发建设的环境监督管理。

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一直是国合会研究的重要内容。在19932004年的政策建议中,几乎每年大声疾呼,希望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甚至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性意见。1993年提出:中国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的不断破坏将导致未来的中国丧失粮食、药品及其他原料的巨大生产潜力,从而破坏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应该加强陆地和水域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在取得当地公众的支持下逐渐恢复已经遭到破坏的自然生态环境。1994年提出:严格现有自然保护区的执法工作,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1995年提出:中国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生物多样性正在不断受到破坏。这种趋势的后果是直接造成了中国生物多样性的匮乏,但还有很多更为重要的间接影响,例如水土流失和流域环境恶化。1996年提出:提高监测和管理自然资源的水平;建立保护自然资源的新机制,包括财政手段。2004年提出:中国把18%的土地划为保护地,使自己加入了进步国家行列。但是,不论在保护物种方面还是提供生态利益方面,保护地都没有实现其目标。管理落后、员工不得不寻找财政来源,甚至有时要以牺牲本应由他们负责保护的生物多样性为代价。现代意义上的生物保护没有付诸实施,如通过动物迁移通道将分散保护地连接起来,认识保护周边农业用地潜在利益等;当地群众和保护地管理人员的关系处理不好。

国合会切中要害的真知灼见得到中国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采纳,有些建议已经变为实际措施在相应领域实施,并开始取得初步进展。

在自然保护区方面:

第一、加快保护区立法。《自然保护区法》草案已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拟定,并报送国家立法机关。

第二、扩大保护区面积。2004年与1992年相比,自然保护区数量从708个增加到2194个,增长了210%;面积从5606.7万公顷增加到144822.6万公顷,增长了164%;占国土面积的比重从5.54%增加到14.8%,增长167%。(见表18

   在生物多样性方面:

一是建立管理和协调机构。国务院成立了环境部门牵头,林业、农业、医药、财政、科技等十多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组织,负责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规划、调查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是启动立法前期工作。根据国务院确定的部门职责和实际工作需要,环境部门和有关机构、单位已经开始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前期工作。

三是开展重点生物物种调查。依照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组织安排,在国家财政经费支持下,此项工作已经按照计划展开。

  在中国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遏制的情况下,国合会提出的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保护的建议,不仅在当前具有现实指导意义,而且在未来将更加显现其宝贵价值。

5.3.8推动流域水污染防治统一规划,实施综合治理

国合会根据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治理江河流域水污染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向中国政府积极建议制定流域污染统一防治规划,实行流域污染综合治理。这些建议受到中国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有力地支持了中国实施的流域水污染防治战略。

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开始实施“首战淮河”的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出台了中国第一部关于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揭开了中国大规模治理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序幕。在此基础上,国家将流域水污染严重的“三河三湖”(淮河、海河、辽河,巢湖、太湖、滇池)纳入“九五”规划,对流域污染防治编制统一规划,实施流域污染综合防治。实践证明,这一做法符合科学规律,适合中国的国情,是一条防治流域水污染的成功经验。

5.3.9推动能源结构和政策调整,从根本上防治大气污染

在中国意识到大气污染与能源结构煤炭比重过高的基础上,国合会连续建议强调推广清洁煤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建议开发清洁可替代能源,减少煤炭依赖;进行价格改革,政府行使干预手段防止市场失效。国合会提出应该制定可持续能源规划,提高风能、太阳能、核能、废物转化能在能源结构比重;应该制定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配额制(RPS)政策,规定供电组成中必须有一定比例可再生能源所发的“绿色电”。

这些建议受到国家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的重视。在近几年中对汽油、柴油价格进行了多次调整,汽油价格已经由几年前平均每升2元左右调整到平均每升五元以上。发展风能、核能等能源已经纳入“十一五”规划之中,这对于解决煤烟型大气污染,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都是有益的。

5.3.10有力推动各部门和地方可持续发展进程

15年来,每次国合会会议形成的给中国政府政策建议在上报国务院的同时也转发给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国合会的政策建议,积极研究采纳政策建议的有关内容,有力地推动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各自管辖范围和辖区内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粗略统计,国务院20个部门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向国合会提交研究采纳国合会政策建议书面反馈意见,从不同侧面记录了中国各部门、各领域、各地区尤其是西藏、新疆、陕西、青海等西部省、自治区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际情况。

国合会组织部分外方委员先后实地考察了西安、深圳、湖北、四川、重庆、北京、甘肃、天津、威海等省市,一方面便于他们更多地了解中国的实际情况,激发他们关注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热情,为他们更好地参与国合会工作奠定基础。另一方面,接待活动本身也对当地政府形成督促和鞭策,推动他们更好地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5.3.11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融合程度进一步提高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努力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6  国合会的独特性和组织形式创新

国合会在中国确立环境保护为基本国策、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而特殊的作用。

   6.1国合会的独特性

1)国合会从诞生、发展到走向成熟的历程,表明国合会这一独特组织形式的强劲生命力和宝贵价值所在。特别是自1992年国合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每年在年会期间分别受到中共中央总书记、全国人大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的会见,当面直接听取国合会的政策建议,并进行对话和交流,这在当代中国是绝无仅有的,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国合会也因此成为展示中国改革开放新形象和推进环境领域国际合作的窗口。

2)国合会成为中国开展可持续发展领域国际合作的重要桥梁与纽带。15年来,国合会为可持续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成为这一领域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它将中国与世界各国、政府与社会、政府部门之间联系起来,共同致力于环发事业。

3)国合会成为中国政府思想库之一。国合会它提出的政策建议的传播,使各级决策者对环境问题变得越来越敏感。国合会的政策建议,除了直接作用于中国可持续发展事业外,更为重要的是向各级决策者和政策制定者,传播了可持续发展的新思想。由此产生的观念更新,影响到中国社会的很多方面。先进的可持续发展国际经验开阔了中国政策制定者的视野,使他们对环境问题更加重视,这有利于协调各部门间的政策制定,采取环境与发展的双赢对策。

   4)国合会既是中国政府积极参与并给予强力支持的一个环境与发展论坛,又是一个多边的非政府的高级咨询机构。其中可以获得由高水平的中外专家从不同角度提出的关于环境与发展问题的非官方的甚至是个人的政策建议。这种公开坦诚的对话机制,为国合会发挥作用起到了关键作用。同时,国合会还推动中国与国际社会在环发领域内的双向交流。不仅将实施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建议提供给中国政府,也协助把中国在这些领域的成就、经验和解决途径介绍到其他国家,加深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环境与发展问题的理解。

15年来,在国合会这个特有的多边咨询机制内广泛开展的与国际社会的对话与合作,增加了中国与国际社会相互信任和理解,不仅为中国引进了国际社会关于可持续发展的新观点、新思维、新理念和新趋势,而且也为中国引进了大约1000万美元的资金,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6.2国合会的机构创新

国合会作为中国政府的环境与发展高级国际性咨询机构,三任主席均由国务院领导担任,副主席则是来自中国和有关国家环境与发展领域的部长、副部长。这样高规格的领导核心,从组织上保证了CCICED能够始终围绕中国环境与发展决策最迫切需要开展政策研究,并提出中国政府所需的政策建议。

国合会委员来自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国际组织和国内的著名专家。这样的结构组成,充分体现了中外合壁,优势互补,既能够将各国和国际社会环境与发展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引进中国,又能够吸取有关国家在环境与发展领域的教训,使中国避免可能出现的失误或重蹈有关国家的覆辙。因此,国合会作为独特的咨询机构,其贡献和影响是中国其他国际咨询机构所无法比拟的。

6.3咨询建议机制创新

国合会机制创新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创建了程序清晰、责任明确的具有特色的高效率研究工作机制(一是各个研究工作组或课题组采取研讨会、座谈会和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开展研究活动;二是每年年会期间,各研究工作组或课题组直接向国合会报告各自的研究成果和工作进展;三是在各个研究工作组或课题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民主协商原则,国合会全体委员对政策研究成果发表意见,切磋研讨,提出改进或完善的意见;四是国合会召开主席团会议,对政策研究成果和民主协商形成的共识,进行提炼和浓缩,最终形成向中国政府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二是形成了直面建言的“直通车机制”,每年年会期间,直接向中国最高决策层建言献策。这种直通车形式,其建议效果直接、快速、高效。这种独特机制也是中国其他高级咨询机构难以与之媲美的。

6.4发挥“双向共享”独特效应

国合会能够在国际社会和中国之间,就环境与发展领域的信息、经验进行双向传递,双向共享。这种独特优势是建立在高规格领导核心、中外优势互补的机构组成的基础之上的。CCICED这种独特作用既象一座桥梁,又如一条纽带,把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与中国连接起来。在向中国引进传播信息、经验、智慧的同时,又把充满发展生机的中国展示给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人民。国合会会议上介绍的中国目前正在实施的环境保护“三个历史性转变”引起与会者的高度关注和浓厚兴趣。实施“三个历史性转变”标志着中国经济与环境高度融合以及经济与环境关系的根本性调整,不仅有利于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而且也是对全球环境保护事业的重大贡献。这充分表明:尽管中国发展获得令人鼓舞的成就,但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虽然环境保护面临不少挑战,但中国一直坚持在发展中保护环境。

各工作组(课题组)的研究工作(包括开展示范项目和政策示范)对地方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大多数工作组的工作都是紧密结合各城市和区域展开的,这种双向交流给地方带来了新的思想、信息、知识,对地方的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促进和指导作用。同时,地方也从国合会示范项目中受益,提高了当地的环境能力建设。

7  国合会在国际社会的影响

7.1在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上专门介绍国合会成功经验

20029月,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题为《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讲话。提出了深化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实现可持续发展要靠世界各国共同努力、加强可持续发展中的科技合作、营造可持续发展的国际经济环境和推进可持续发展离不开世界和平稳定的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五点主张,受到大会的高度评价和赞扬。这次大会发表了《可持续发展宣言》,深化了人类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确认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是可持续发展的三座基石,保护环境是各国政府的共同责任。同样让人印象深刻的不仅是中国总理的发言,还有中国代表团向与会各国介绍的国合会成功经验以及展示和印发的国合会有关材料。值得说明的是, 2001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为了在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上推广国合会的经验,拨出专项资金设立国合会独特性及其作用项目,总结国合会的成功经验。国际组织拨出专款,宣传和推广一个非盈利、非政府的国际性高级咨询机构的成功经验,非常罕见。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合会在国际社会产生了日益广泛的影响,受到国际组织和机构的瞩目。

7.2对发展中国家具有示范作用

国合会是目前中国乃至世界上唯一的、由众多国际人士参与的、为国家政策提供咨询的国际咨询机构。这种唯一性不仅体现在环境保护领域,也包括发展领域。国合会为探索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环境与发展领域合作新途径、为国内外有关专家、学者相互沟通,集思广益,共同研究探讨世界和中国可持续发展问题提供了全新的平台。国合会印度籍外方委员帕乔理在国合会会议发言时表示:世界其他各地都受到中国典范的影响,印度也已经建立起类似于国合会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相信中国和印度可以在整个经济发展中,设定可持续发展路径。中国和印度将在可持续发展领域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不仅对自己的国家,而且对世界其他国家也将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与中国一样,印度也有着远大的发展目标。但在环境与发展问题也面临众多挑战,比如巨大的人口压力,贫穷,能源短缺,环境污染等。印度也要学习中国,进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政策调整。

8  国合会产出性成果及启示

8.1国合会产出性成果

1)经过15年的运行,国合会已经形成了独特的比较成熟的有效的多边咨询机制。这个机制能够向中国政府提出环境与发展领域的政策建议,不仅对制定相关政策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同时还通过政策示范项目直接参与了实际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相当一部分建议在中国可持续发展与决策科学化的进程中被采纳,在一定程度和范围里,向中央和地方政府官员、学术界以及公众传播了国际环境与发展领域内的新理念、新知识。

2)国合会建立了程序清晰、责任明确的具有特色的高效率政策研究机制。在这个机制下组建不同的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课题组的主要成果是提交政策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通过召开各种讨论会、研讨会和出版物传递关键的信息。

3)国合会已经建立了一个有效的秘书处。秘书处工作人员处理国合会事务的工作与服务能力比较强,尤其是在年会的组织筹备工作、相关文件和信息的及时传递,协调国合会与课题组之间的合作等方面更为明显。秘书处现在是国家环保总局中的实体,拥有自己的工作人员。

4)国合会已经建立了一个有效的加拿大支持办公室,管理加拿大国际发展署和其他国际性捐助机构对国合会的捐助。承担一部分除加拿大国际发展署之外的筹集资金任务。

5)国合会已经建立起国合会中、英文网站。中文网站由秘书处负责管理和维护,英文网站由加拿大支持办公室负责管理和维护。同时,国合会出版了中、英文版的工作通讯季刊和中、英文版的国合会年会文件汇编。

8.2国合会的启示

1)中国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成立国合会,是适应国际和国内环境与发展形势的明智创举。国合会政策研究的丰硕成果和富有建设性的咨询建议,对中国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科学决策机制、促进发展模式转变、推进环境法治和公众参与、推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诸多方面,发挥了积极独特的支持促进作用,既显示了国合会的宝贵价值,也实现了中国政府的基本预期目标。

2)人类已进入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环境问题往往既对本土局部构成危害,又以跨越国界形式对人类社会形成共同挑战。占世界1/5人口的中国环境与发展事业是人类环境与发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环境与发展领域,除了继续扩大和进一步推进中国与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已有的交流和合作外,还需要在更高的视角、更宽的领域、更深的层次开展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

31992年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已经发生重大转变,经济总量、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等方面获得了巨大成就;13亿人民温饱需求基本得到解决。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核安全防护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这些成就和进展,既为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了可靠基础,也对国合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更大作用提出了现实政策需求。

4)国合会为中国的环境与发展的决策、机制、法制、模式、产业等诸多领域和行业做出的无形贡献和影响已经凝结在中国经济、社会、环境的成就之中,成为值得中国政府和人民珍视的宝贵财富。国合会的产出性物质成果使得继续开展国合会工作具备了客观支持条件。国合会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人才荟萃的集团。它的能量释放出来,将对中国的环境乃至世界的环境产生极大的影响,将为推动中国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

9  国合会需要改进的主要问题

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结合新的形势审视国合会的工作,在肯定国合会对中国的贡献和影响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国合会仍存在需要改进的问题。

1)某些项目研究针对性不强,所提政策建议的适用性不够。项目政策研究机制和研究课题的选定方式透明度不够。研究课题的选定缺乏统一的公开的规范的选题机制,对研究工作的管理缺乏规范机制;研究成果缺乏宏观性、前瞻性。

11  结语

环境与发展是一个很宽阔的领域。它以当前中国乃至全世界都凸显的环境问题为切入口,又必然与事关国计民生大事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紧密相联。如何使环境与发展相协调,使发展不造成环境恶化甚至还有利于改善环境,而环境又能为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这是一个涉及理念、方针、政策、法律、经济、科技和文化等各方面的重大课题。国合会在这方面可以其独特的机制,充分发挥国际国内高层专家的智力优势,为中国政府提供咨询建议。

多年来,中国政府一直提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乐于倾听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国合会在所有为中国政府进行环境与发展方面决策咨询的机构与渠道中,以其国际合作的独特结构、国内外高层次专家的智力资源优势以及跨部门协作的运作模式而卓而不群。

国际社会对中国的环境与发展问题有着浓厚的兴趣,并进行了大量的分析研究工作。国合会比起各个单独的国际机构来,具有把这些机构的智力、经验和判断与中国的有关机构和高层次专家的智力、经验和判断相结合的优势,并通过“直通车”方式将合作研究成果传送到中国政府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这是任何一个单独的国际机构难以做到。

国合会具有综合性特色。环境与发展问题涉及包括各种资源、各个环境层面、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各种问题之间的复杂的相互关系。国合会可以通过其国内多个部门和国外多种机构的共同参与,通过邀请国内外不同专业的专家的协作研究,来保证其视野、理念、方法和判断都具有综合性的特色,从而保证其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国合会的上述定位及其特色在过去15年的运行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圆满实现了预期工作目标,促进了中国与国际社会在环境与发展领域的合作,在中国和国际社会中产生了日益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今后工作中,国合会能够继续发扬光大这些特色,以更有效的方式为中国的环境与发展事业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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