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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纪要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非官方的高级咨询机构,于1992年4月21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了成立大会。
一、会议概况
出席成立大会的委员会中外方委员共46名。其中中方委员24名,外方委员22名(委员名单见附件1)。全体委员都是各领域的高层人士,拥有丰富的经验的广博的学识。会议还特别邀请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福特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等七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和上海市、海南省领导出席了大会。
吴学谦副总理主持了开幕式并讲话。由吴学谦副总理提名,会议选举国务委员、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宋健博士任委员会第一任主席,经宋健博士提名,会议选举国家环保局局长曲格平博士、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顾明先生和加拿大国际开发署署长马塞博士任副主席。
中国政府对委员会的成立给予高度重视,会议期间,李鹏总理会见了与会代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认为成立这样一个国际合作委员会,集思广益,提出建议,有助于中国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有助于促进中国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全世界面临环境与发展问题的关键时刻,中国政府决定成立这个委员会非常及时,表明了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奉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及在环境与发展领域内寻求更广泛国际合作以解决好中国环境与发展问题的诚意和决心。委员会愿为此贡献自己的智慧和经验。委员会的意见、建议和结论将对中国政府的科学决策和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同时,这种国际合作的新形式具有示范意义。可以进一步加强在环境与发展领域内的相互学习和交流。
二、主要成果
会议顺利完成了既定的议程,通过了委员会工作大纲、议事规则,审定了委员会的财政报告及1992年至1993年年度预算。
会议对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投资与建设、中国环境损益的初步分析以及中国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选择进行了坦诚的、充分的讨论,在许多方面取得了一致意见。代表们还在防治环境污染、能源、科研、技术转化等方面提出了具有实用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对委员会未来活动的优先领域,根据轻重缓急和财政情况,成立了能源战略和技术、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监测和信息及污染控制、科研和技术开发及培训、保护生物多样性五个专家工作组,并一致通过了中方组长人选。会议委托一些外方委员帮助筹建保个工作组(名单见附件2)。
会议就确定外方组长及成员的程序达成一致意见,按委员会议事规则确定的程序和方式,会议决定由主席团研究成立一个指导性的机构以协调五个工作组的活动,使之能顺利地开展工作,并负责协调部门间的工作。中国国家环保局内设一小型的委员会秘书处协助主席团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加拿大温哥华支持办公室资助项目的执行机构,对该秘书处给予国际方面的支持。
委员会在国际方面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得到福特基金会及洛克菲勒基金会的资助,加拿大政府决定捐款500万加元,以使委员会的活动能够得到资金上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