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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未来5年压缩8000万吨钢铁产能

发布时间:2013-10-16来源:

  在钢铁、电解铝等行业企业亏损面不断扩大,同时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背景下,10月15日,国务院出台了《化解产能过剩政策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表明将有效地推进和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其中钢铁业作为产能过剩的大户,将在未来5年压缩8000万吨的总产能。

  本次化解产能过剩政策主要针对钢铁、水泥、电解铝、船舶制造等行业。数据显示,2012年底,我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72%、73.7%、71.9%、73.1%和75%。一般,当利用率低于75%,即视为产能过剩。

  根据《意见》,未来5年时间,计划让上述行业的产能回归合理的水平、发展质量明显改善。作为产能过剩严重的大户,钢铁业成为削减产能的首要对象,未来五年拟压缩8000万吨的钢铁总产量。

  由于上游连接矿石和焦炭产业,下游是汽车和建筑,钢铁的产业链长,规模庞大,不仅自身严重产能过剩,还是大气污染的“元凶”。此前,环保部联合发改委和工信部等多部门出台对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明确要求削减周边钢铁产能,淘汰不合格不达标的钢铁生产线。作为国内钢铁生产的第一大省,河北省政府此前表示,将在未来5年强制削减6000万吨的产能,以缓解省内钢铁生产混乱和周边区域空气污染严重的局面。(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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