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发要闻

我们的海洋 | 海洋运输:减排“潜力股”

发布时间:2019-11-01来源:美国环保协会

  编者按:10月23日至24日,“我们的海洋大会”(Our Ocean Conference 2019)在挪威首都奥斯陆召开,可持续海洋议题再次受到关注。美国环保协会(EDF)认为,在全球气候变化加剧的背景下,有必要让读者了解可持续海洋的发展进程及其作为气候变化解决方案的可能性。今年9月底,由12个国家的政府首脑和联合国秘书长海洋特使组成的“可持续海洋经济高级别小组(High Level Panel for a Sustainable Ocean Economy)”发表了《海洋为气候变化提供解决方案》报告,从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运输、海滨和海洋生态系统、渔业和养殖、海底碳存储五大方面详细阐释了海洋是否可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手段。EDF摘编报告精华内容并编纂成系列文章,以供分享、探讨。本文为海洋运输篇。

  

  海洋运输是世界贸易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也是重要的排放源。全球海洋运输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包括国际和国内的乘客和货物运输)每年约为1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1 GTCO?e),占全球人为二氧化碳排放量的3%左右(BuHug等人2009;史密斯等人2014年)。从长期发展趋势上看,海洋运输业务需求未来将增长强劲,而能源效率却逐渐缓慢提升。自1970年以来,海洋运输的能源效率每年仅提高1%左右(Lindstad等人,2013年;Lindstad和Eskeland 2018年)。但是,按目前的发展趋势估算,海洋运输业务需求量很可能每年增长3%。这将导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50左右相较于2010年的排放水平增加一倍,约2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这与“将本世纪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并将全球气温上升控制在前工业化时期水平之上1.5摄氏度以内”的《巴黎协定》的目标相违背。海洋运输减排迫在眉睫。

  海洋运输的减排手段

  通过改变船上能源储存和消耗的方式,有可能使海洋运输的净温室气体排放减少100%:

  电池可以用来储存电力作为动力,特别是在短途航行的船只上。

  低碳/零碳合成燃料或用可再生能源生产的“E”燃料(通过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燃料)可以取代化石燃料。例如,可再生氢、氢基燃料(如氨)等。这些燃料不同于由天然气或煤制成的合成燃料。

  生物燃料可以取代化石燃料。然而,人们普遍认为生物燃料的作用有限,因为土地和水对其可持续供应的限制,而且事实上,许多生物燃料并不是碳中性的燃料。

  将海洋运输转变为采用更高效和低碳的零碳燃料以及达成2030和2050的减排潜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更新或改造现有船队所需的时间,以及开发能够使用和供应这些新能源的基础设施。

  激发海洋运输减排需政策引导

  海洋运输减排手段落实需要政策引导,而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际海事组织(IMO)。眼下的当务之急,是提高能源效率以减少燃料消耗,而后尽快采取政策干预措施,鼓励海洋运输业逐步放弃化石燃料,并鼓励私营部门采用低碳和零碳燃料。建议考虑以下因素:

  在新型燃料及其相关基础设施完成之前,采用具有成本有效性的能效提升手段。

  现行的能源效率政策(IMO关于能源效率设计指标的规定——IMO regulations on energy efficiency design index, EEDI)和能源效率管理(Ship Energy Efficiency Management Plan, SEEMP)不足。

  EEDI的设计存在较大缺陷,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只是一个指南,没有强制性目标。

  转向成本更高的低碳和零碳燃料将对海洋运输和贸易产生影响,而提高能源效率可以减少影响。

  IMO或需较长时间,才能实施低碳、零碳燃料和创新所需的政策;相比之下,IMO现有的政策框架可能更容易和迅速地推动提高能源效率和强度。

  海洋运输的长期减排目标

  目前,海洋运输业和航空业的排放没有明确列入《巴黎协定》,相关人士期待与它们相关的联合国机构、IMO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牵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制定全球条例。需要注意的是,海洋运输业和航空业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大部分发生在国际水域或空域,没有明显的办法分配国家的减排责任。

  2018年,IMO通过了初步战略(MEPC.304[72]号决议)。该战略目标是,到2050年,相较于2008年的排放水平,海洋运输温室气体排放量绝对值至少减少50%。当减排目标设定为“至少50%”时,海运行业在大多数《巴黎协定》情景下温室气体排放占比显著增加。这也说明现在的航运减排目标还留有提升减排雄心的空间,IMO可能也应最终考虑一个更为雄心勃勃的目标,即将2050年温室气体总减排目标设定为远高于50%的数值。

  好消息是,海洋运输业已经展示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意愿。今年9月23日,来自海运业的海洋运输公司、组织和国家在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上承诺,到2030年,在深海航线上运营零排放船舶。“现在的挑战是在IMO制定政策,使零排放船只商业化并迅速投入使用。海洋运输遍布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因此,引入碳价(机制)将使研究、制定和实施解决方案的过程受益,并在全球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

 

电子邮件:secretariat@cciced.net

版权所有: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邮编:100035

京ICP备0505092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5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