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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

发布时间:1992-04-22来源:国合会

  一、背景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是一个由中外环境保护方面的专家组成的咨询组织,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向中国政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供中国政府决策参考,并促进国际社会对中国环境保护方面的财政和资金援助。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根据需要,首先在以下五个领域成立专家工作组:能源战略和技术;监测、信息收集和污染控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培训;保护生物多样性;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

  二、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专家工作的目标

  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专家工作组是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首先建立的五个专家工作组之一。它将对中国目前的自然资源状况进行调查,就资源价格的合理性问题进行研究,以便制定符合实际的资源价格体系,供中国政府参考,其目的在于利用经济手段引导社会对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制止对资源的掠夺性开采与破坏。

  三、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专家工作组的服务范围

  1.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系统的必要性

  中国目前资源价格十分不合理,而且缺乏统一的理论依据。总的说来,资源价格偏低,于是造成资源极大浪费,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某些加工企业重复建设等等。这种情况如不改变,不仅对中国的社会和居民家庭非常不利,甚至还会因环境破坏而影响世界其它国家。为此,本专家工作组的任务是对中国的资源进行核算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资源价格体系,供中国政府参考。   2.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专家工作组的研究对象   本专家工作组将选择对中国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的资源,并考虑中国不同地区的资源的特点,展开研究。

  所选择的重要资源是:

  (1)矿产资源

  本专家工作组在研究矿产资源的价格时,准备选择煤炭、石油、铁矿石、钨矿石四项。煤炭和石油是重要的能源。铁矿石是钢铁工业的原料。钨矿石代表中国独特的、在世界市场上居于垄断地位的金属。

  (2)森林资源   本专家工作组在研究森林资源时,准备选择北方与南方不同树种的若干林区作为典型调查地区,从森林资源的总量平衡上进行分析,以求制定合理的林产品价格。

  (3)渔业资源   本专家工作组在研究渔业资源时,准备选择近海渔业资源和淡水渔业资源的若干渔区作为典型调查地区,研究渔业资源的开采与培育问题,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渔业资源中长期利用、开发方案。

  (4)水资源   本专家工作组在研究水资源时,准备对地表水资源与地下水资源分别进行研究,从中国水资源的总量平衡方面展分析。在水资源产品价格的制定上,则准备发水资源丰富地区与水资源稀缺地区分类,各选择若干个典型地区,拟定适合不同地区的水资源产品价格调整方案。

  (5)土地资源

  本专家工作组在研究土地资源时,区分城镇土地资源与农用土地资源。在城镇土地资源方面,准备选择若干个人口密度不等的大城市中中等城市进行研究。在农用土地资源方面,准备选择三个地区(中国南方、中国北方、中国西北地区)的若干县、乡进行研究。

  主要研究土地价格的合理性。

  (6)草原资源

  本专家工作组在研究草原资源时,准备以内蒙古的某些牧区作为典型调查地区进行研究。主要研究不同地区和草原质量不等的情况下差别的草原价格,以利于对草原资源的合理使用和草原资源的保护。

  3.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专家工作组的具体课题

  本专家工作组准备在对(1)矿产资源、(2)森林资源、(3)渔业资源、(4)水资源、(5)土地资源、(6)草原资源进行广泛调查与研究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以下五个问题,它们就是本专家工作组的具体课题:

  (1)国内外关于资源核算理论研究的进展

  迄今为止,国内外学术界在自然资源核算理论研究方面已经有了不少值得重视的成果。在西方,资源核算理论有不同的研究途径,尤其在结合某些具体国家自然资源核算的实际中所取得的经验,是很有必要引入中国,供学术界参考的。近年来,中国的学者专家们也在资源核算方面进行了探讨,提出一些有价值的观点。因此,本专家工作组所要承担的第一个课题,就是介绍、评论国内外关于资源核算理论研究的进展状况,并借此推动中国学术界在这方面的进一步研究。

  (2)资源核算方面

  为了使中国的资源核算工作取得预想的成绩,本专家工作组认为,有必要在吸收国内外学界关于资源核理论研究已有的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资源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可行的、有效的资源核算方法。

  (3)资源的国际比较价格

  就中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在可以作为商品进行交易的资源产品中,有三种价格,一是计划价格,如国家为煤炭、石油、有色金属产品规定的计划价格;二是市场价格,如渔业资源产品、森林资源产品的市场价格,此外,煤炭之类的产品在计划价格之外,同时也存在着市场价格,三是国家指导价格,如一部分资源产品的价格可以在国家规定的价格浮动幅度之内进行浮动。至于不能作为商品进行交易的资源,虽然没有正式的价格,但却有由资源使用的转让而形成的非正式的价格,如土地资源、草原资源的价格。价格的不统一、不规范,不仅给资源核算和资源平衡表的编制带来困难,而且为合理的资源价格政策的制定带来困难,因此,本专家工作组准备对价格政策问题进行研究,研究的课题之一就是对资源价格进行国际比较,包括同发达国家的资源价格的比较与同发展中国家的资源价格的比较,找到可供中国制定合理的资源价格的国际参照数据。

  (4)资源的国内相对价格

  资源的国内相对价格是反映资源价格与国内其它价格的比较。资源产品是投入生产过程的产品,也就是上游产品。利用资源产品而生产出来的产品,是下游产品。不同的上游产品的价格之比,上游产品与下游产品价格之比,以及利用同一种资源而产出的不同下游产品价格之比,应当具有合理的资源价格政策,以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本专家工作组除了要进行资源的国际比较价格的研究而外,还需要进行资源的国内相对价格的研究。研究资源的国内相对价格的结果,主要将用来说明现实的资源价格的不合理程度以及由此给中国的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所造成的损失,说明中国的资源价格调整的趋势、目标和步骤。

  (5)资源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问题

  资源核算是应当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但究竟怎样才能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首先需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第一,以什么样的理论作为依据;第二,采取什么样的方法;第三,自然资源如何估算。

  本专家工作组准备以中国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作为依据,但考虑到资源核算不仅是流量核算,而且也包括资源存量的核算。因此在方法上,将采取存量与流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同时,既按实物指标估算,也按价值指标估算。对于不易货币化的自然资源的存量与流量,准备采取间接度量方法来折算。

  关于资源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基本思路将是:既考察经济运行中的收入流量的流动,又考虑经济运行中的资源存量的变动;收入流量的变动影响资源存量的变动,而资源存量的变化也影响收入流量的变动。因此,有必要通过将资源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而了解资源存量赤字(资源存量减少值大于资源存量增加值)的大小、变动趋势、原因与对策,力争实现资源存量盈余(资源存量增加值大于资源存量减少值)。

  4.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专家工作组的工作联系

  为了对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渔业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草原资源进行调查,并在调查的基础上就上述各个具体的课题进行研究,本专家工作组将同以下   五个方面的组织与机构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它们是:

  (1)中央有关各部——包括国家计划委员会、地矿部、林业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物价局等。

  (2)地方政府——包括被选择为典型调查地区的各省、市、自治区以及所属的地区、市、县的政府。

  (3)国家环保局与各省、市、自治区的环保局(主要是被选择为重点调查地区的各级环保局)。

  (4)北京大学——本专家工作组在进行调查、研究、资料分析与数据处理等工作时,主要依靠北京大学管理科学中心、经济管理系、城市与环境科学系、环境科学中心、概率统计系、计算机系的教师和研究生。

  (5)有关学术团体——本专家工作组在研究过程中,将广泛征求有关学术团体的专家学者的意见与建议。主要的学术团体有:中国统计学会、中国会计学会、中国环境学会、中国价格学会、中国数量经济学会等。   5.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专家工作组与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资源核算与价格政策专家工作组是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下面的一个工作班子,它受委员会的领导,向委员会汇报自己的工作大纲和工作进度。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之下,除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专家工作组以外还有其他几个专家工作组,它们之间存在着交流信息和相互帮助的关系。

  与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专家工作组有较多业余联系是下列组:

  (1)能源战略和技术专家工作组。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专家工作组在进行矿产资源的调查、矿产资源价格的估算时,将同能源战略和技术专家工作组取得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使这两个专家工作组保持协调。

  (2)监测、信息收集和污染控制专家工作组。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专家工作组在进行渔业资源和水资源的调查。渔业资源和水资源价格的估算时,将同监测、信息收集和污染控制专家工作组取得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使这两个专家工作组保持协调。

  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专家工作组将通过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秘书处同加拿大温哥华的支持办公室保持联系。   6.资源核算与价格政策专家工作组工作的时间安排

  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专家工作组在研究步骤上,大体上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为一年。准备从1992年5月开始到1996年4月完成项目。历时四年。

  第一阶段(1992年5月—1993年4月),用一年时间,主要广泛收集国内外的有关资料,对目前中国资源价格方面存在的弊端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

  第二阶段(1993年5月—1994年4月),用一年时间,广泛收集国内外的有关资料,并从理论方面总结国内外的有关经验;着手对中国的资源状况进行典型地区的调查。

  第三阶段(1994年5月—1995年4月),用一年时间,根据前一阶段的理论研究成果、典型地区调查的成果、以及对个别资源价格进行试探性研究所取得的经验,在这一阶段,将着手进行资源核算方法、资源的合理价格的测算的研究。

  第四阶段(1995年5月—1996年4月),用一年时间,研究资源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问题。

  本专家工作组的最终成果将于1996年4月底完成。 四、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专家工作组的成果   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专家工作组的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与最终成果。

  1.阶段性成果

  (1)第一阶段结束时,本专家工作组将提出一份年度研究报告,它将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A.目前中国资源价格方面存在的弊端概述

  B.目前中国资源价格方面存在的弊端的原因分析这份报告将于1993年4月完成。

  (2)第二阶段结束时,本专家工作组将提出一份年度研究报告,它将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A.国内外关于资源核算理论研究的进展状况

  B.关于中国资源状况的典型地区调查的概述

  这份报告将于1994年4月。

  (3)第三阶段结束时,专家工作组将提出一份年度研究报告,它将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A.关于中国资源核算方法的设计

  B.关于中国资源合理价格初步测算的结果这份报告将于1995年4月完成

  2.最终成果

  最终成果的草案将于第四阶段结束时(即1996年4月)交出。它将由以下部分组成:

  (1)主报告

  主报告是本专家工作组的四年内研究工作的总结,也就是有关中国资源核算与价格政策的研究的最终结果。

  (2)分报告

  在主报告之后,附有四个分报告:

  A.国内外关于资源核算理论研究的进展状况(对第一阶段初步报告中的有关部分进行修改而成)。

  B.资源的国际比较价格研究。

  C.资源的国内相对价格研究。

  D.资源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问题的研究。

  最终成果的草案是提供讨论用的,经过讨论,将根据意见的多少和修改的工作量,尽快完成最终文本。

  本专家工作组研究结果的最终文本由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印发。

  五、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专家工作组的财务计划

  鉴于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专家工作组的研究工作量大,调查的范围广,研究期较长,初步估计需要经费60万元人民币。平均每年需要经费15万元人民币。

  经费包括:

  1.资源调查费用(交通遇,调查人员住宿费,咨询报酬等)30万元

  其中:

  矿产资源调查费用 : 5万元

  森林资源调查费用 : 5万元

  渔业资源调查费用 : 5万元

  水资源调查费用 : 5万元

  土地资源调查费用 : 5万元

  草原资源调查费用 : 5万元

  共30万元(平均每年7.5万元)

  2.计算费用 : 8万元(平均每年2万元)

  3.资料购置、资料复印、印刷费用   8万元(平均每年2万元)

  4.小型学术讨论会费用 6万元(平均每年15万元)

  5.劳务费用(评审报酬、抄写报酬、工作人员补贴等)    8万元(平均每年2万元)   外方专家的报酬及其旅差费均未列入上述财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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