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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关于中国水污染经济后果的信息框架

发布时间:1993-05-07来源:国合会

  引言

  根据最近世界银行报告,中国人已将城市水污染列为三个优先注意的污染问题之一(另外两个是城市空气质量和乡镇企业污染)。正如报告所讲,由于乡镇企业工业排污和农业中化学肥料的大量使用,水污染并没有仅仅局限于城市。事实上,这份报告列举了传闻在城市农村地区大范围的河流污染、近海水域污染、陆地水污染以及水污染疾病。

  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经济大国,人们不仅考虑水污染的社会影响,还关注它的经济影响。例如,建立在污染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是否会最终成为污染的受害者?减轻污染的努力是否会影响经济发展的目标?解决这类问题首先要求在概念上和经验上深入了解水污染和经济活动之间的关系。从世界银行的报告看,中国现存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还不能深入了解这一关系。   本文提出了一个核定框架,它可以用来有效地收集研究水污染与经济相互关系所必需的信息。用这个核定框架为指导收集数据不仅会显示所需信息的全貌,还应表示这些信息的轻重缓急。在统计和分析开支有限的发展中国家,列出信息的轻重缓急尤为重要。

  这个框架已在美国的两个项目中试用。在菲律宾也试用这类框架实验,印度尼西亚、尼泊尔以及斯洛伐克也在计划实施类似实验。在这些国家的研究中水污染不是唯一考虑,但是一个重要因素,尤其是在美国的实验。在Chesapeake湾的实验旨在研究环境与经济的相互关系。根据这样经验,本文拟就在中国建立这类系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进行讨论。   本文将侧重讨论在数据质量不高,不完全的情况下能做些什么?本文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这种核算框架的有些理论性的陈述。第二部分讨论实际实施中的问题。

  第一部分 核算框架

  水污染的概念和水的概念

  人们普遍的看法是水污染是一个物理概念。它指的是不良污物对本是清洁水的污染。本文所提出的分析框架是建立在行为性水污染概念上。这个概念往往与标准物理概念不矛盾:物理上污染的水通常从行为性角度来看也是污染的水。但是如我们即将看到的那样,水有时可以是物理的观点来看是“肮脏”的,从行为性的角度来看又是“洁净”的。从原则上讲,运用行为性水污染概念的优点是这样下定义的:污染可以用度量其它经济活动要素的标准——金钱的标准从经济的角度来度量。

  同时,从物理角度理解水是一种含有化学和物理成份的流体。而水还可以从行为角度看待。在本文所提框架下认为水是一种经济资产——是社会财富的组成部分。

  认为水是一种有经济价值的资产是因为水可以提供一种或多种有经济价值的服务。如一个湖泊可以是生命活动的源泉(饮用水),也可以成水面交通;可以是度假的地方,也可以支持水产生物活动;可以是工业冷却用水和加工用水,也可以提出排放人类、工业和自然废弃物的场所(此即物理污染)。如果上述任何一种服务有经济价值的话,湖泊本身就有经济价值。

  什么决定一种服务是否有经济价值?在市场经济下,两个条件是必须的。首先必须存在服务的需求,其次,必须有阻止完全满足这种需求的限制。这两个条件存在的话,这种服务可以说在经济上缺乏。只有缺乏的服务才有经济价值。

  市场上,简单的测试方法是某一服务是否获得积极的价值。但是,如果讨论的服务没有进入市场的话,这种测试方法是不适宜的。在很多社会包括中国,水资产提供的许多有价值的服务还没有进入市场。但是,如果存在前面所讲的两种条件的话,没有市场价格也并不意味着缺乏经济价值。

  关于诸如水一类的环境资产,第二个条件往往取决于不同服务的竞争。而竞争反过来又受到物理因素和行为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不同服务之间的竞争的因素的作用,以及经济价值可以通过对本文焦点——水提供的排污服务说明。认识使这一服务有价值的各种影响是认识水污染与经济关系的重要的第一步。

  我们将假定第一个条件存在:即存在水的排污服务的需求。如果情况不是如此的话,尤其是这种服务的利用者(即污染者),对是否利用这种服务漠不关心的话,就不存在污染问题了。仅仅要求停止利用这种服务就够了。如果湖水的排污功能与湖水的其它服务互不冲突,如不破坏饮用水源的水质,或作为旅游风景区的自然景观的话,也不会出现污染问题。在轻度污染物排放程度较低的情况下(取决于污染物的物理特性和水自身的状况),也不存在污染问题。例如少量破坏生物的废弃物可以被水净化吸收,不致破坏自然景观和饮用功能。在这种情况下,由排放废弃物而产生的物理性污染不会产生行为性污染。

  但是,如果废弃物的排放影响了湖水的其它功能。由此产生的(行为性)污染量既取决于排放废弃物对湖水的物理性影响,也取决于对受到不良影响的湖水的服务功能的需求,因为这两个因素都发挥作用。物理性污染量与行为性污染量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因此,污染对依靠湖水生存的旅游业的破坏取决于废弃物对湖水影响,也取决于对这种旅游业的需求。如果社会对旅游的要求增加,即使湖水的物理状况没有变化,行为性污染的严重程度也会增强。

  如果废物排放者或污染者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利用湖水的排放功能的话,那么湖水的排放功能的经济价值将是零。但是,由于社会越来越意识到湖水的排放功能会干扰其它功能的实现,人们制定了政策限制对排放功能的使用。这样污物排放功能,像其它由于排放废物而受到影响的功能一样获得了经济价值。根据这种资产—功能模式,环境政策是一种在环境提供的各种功能的相互竞争中寻找平衡的努力。对污染政策的经济分析实质上是在不同的功能的集合变化过程中对各种功能获得的和失去的核算。

  水资源各种功能的核算框架

  与上述的资产—功能模式一致,核算框架在常规国民经济核算的发展过程中建立。国民经济常核算指的是多数联合国成员国家用的SNA式核算。下面的讨论忽略了中国物质和非物质领域核算的不同。表1显示了对上述框架的一致看法。表中的非阴影部分为常规经济统计数字。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尽管有一些水资源进入了市场,但价格显然太低,不能有效地反映其价值。因此,该框架假设水资源的所有功能均未被市场化,并将其显示于下表的阴影部分中。常规经济核算方法区分了用于工业和农业的生产流通(这统称为“中间要求”)和用于政府部门、家庭以及“世界其他部分”(即所谓“最终要求”)的生产流通。本文所提出的核算方法在涉及水资源功能的非市场化方面基本上遵循这一惯例。主要的例外在于针对家庭和政府部门的废水处理服务。因为这些服务同许多工业废物处理服务相似,故将其同其他废物处理服务一起显示于左首的“投入”核算栏中。从传统的眼光来看,水的所有这些投入功能都被估为负值了,即它们被作为大自然所提供的“津贴”看待了,大自然才是水资本的“主人”。 表1 国民收入和生产核算 经过修正后的非市场的水源服务   投入 产出   雇员薪金 个人消费   业主的收入 投资   间接税收 发明变化   资本总收益 出口   进口   政府商品和服务   国民生产总值费用 国民生产总值   废水处理服务(一) 使用水源造成的环境损害   1、工业废物 1、健康损害   2、城市废物 2、娱乐损害   3、家庭废物 3、物质和其他损害   其他非市场化水投入(一) 直接“最后要求”的水服务   1、工业制冷 1、生活支持   2、航运 2、娱乐方面   3、美学、生态学和其他方面   环境方面的纯收益(亏损)   针对修正后的国民生产总值的费用 修正后的国民生产总值   市场化的资本贬值(一) 市场化资本贬值(一)   水资本贬值(一) 水资本贬值(一)

  修正后的纯国民生产总值费用 修正后的纯国民生产总值

  在核算的右首一栏中是两套非市场化的“产出”值。首先,它包括由于使用了水的处理服务功能而造成的污染损害,这些被估为负值。其次,指的是服务于“最后要求”(如生活支持和娱乐)的直接功能,这些则被估为正值。

  由于水处理和其他非市场化的水投入服务的总值不抵损害和“最后要求”服务的总值,因此需要额外列出一栏以保证核算的平衡。这便是“环境方面的纯收益(亏损)”,列在核算的左首(投入)栏中。这一栏指的是不包括污染损害的水的非市场化投入服务和“最后要求”的总合,并可看作是“大自然”通过提供水资本服务而对经济作出的纯贡献。

  水资本的贬值

  本核算方法允许通过扣除衡量市场化的和自然状态下的(水)资本这个项目,从而对国民生产纯收入作出评估。就这两个项目来说,贬值指的是在核算期内已投入的或现存的(水)资本的经济价值的变化。如果贬值部分所做出的估算接近这一定义,那么国民生产纯收入的数字将成为持续收入的一个衡量尺度——而这种收入,从原则上讲,就可以无限地持续下去。

  中国现存的大多数资源核算活动一直被用于对自然资源的贬值作出评估。这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世界资源学会的罗伯特·罗皮杜及其同事们的理论的影响。根据这种理论,自然资源的贬值在实际操作中被看作是资源在核算期内的物理耗值。在许多贬值估算中,这种定义是同上述经济定义完全吻合的。但是,需要非常重视的是,在许多其他情况下,一种资本的价值可以不依赖于其物理现象而发生变化。

  拿一个湖泊作例子。如果它由于遭到更严重的污染而其处理功能的价值反而超过了“最后要求”功能中的任何污染损害值的话,那么它的价值是增加了。此外,如何衡量湖泊的物理性质的变化也不清楚。例如,尽管其容积可能很适合于衡量其提供废水处理服务的能力,但是湖岸线的长度又可以更确切地用于衡量其在消闲方面的功能。

  由于(水)的物理特性及其派生的服务价值之间关系非常不明确,因此只对水资本的变化作出物理核算是没有多少价值的。对水资本的经济贬值作出符合实际的估算的唯一可信的方法,首先是要对派生的功能和损害作出上述核算。或许可以在对其未来要求的基础上对这些功能的未来趋势作出的评估。就可以用来评估水质的价值,以及在时间或(经济) 贬值上的价值变化。

  价值评估:西方与中国体系

  除非所有的项目都以相同的货币单位进行衡量,否则上述核算方法就没有任何意义。货币的比值为比较水的不同功能以及(水)的不同市场化的经济产出提供了一种尺度。这样一来(水)的排污功能同由此造成的污染损害相比,价值就低得多了。果真如此,那么就可以通过控制污染,减轻水的排污功能而增加经济效益。同样,水的娱乐功能价值,同与此相违背的其他市场化经济活动所带来的价值相比,就远远高得多。基于这种发现,就可以提议在某些地区限制经济活动的发展,以避免危及水资源带来高值娱乐活动。

  过去在对上述框架进行实施时,对货币的估价是基于西方的“消费者自主权”这一经济原则的事实上,对(水)的所有的非市场化的环境服务功能的估价,是试图通过对这些功能的使用者愿为它们付费多少费用作出估价来实现的。对环境损害的估价,同样是建立在对那些遭到损害的使用者为避免损害而愿支付多少的费用的估价上的。

  按照马克思的经济,内在价值原则代替了消费者自主权原则。传统的马克思广义认为,内在价值的源泉体现于劳动。但是在中国最近发表的一篇资源核算方面的论文中,自然资源被认为具有其本身的不依赖于任何劳动投入的内在价值。看起来,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的价值理论之间的差别,可以对如何衡量非市场化的环境服务功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比如,一种在美国受到广泛使用的评估污染危害的方法,只不过是通过使用尖端的考察工具,简单地质问当事者愿意为避免危害支付多少费用(即所谓应急评估方法)。这种方法可能不符合马克思的原则。

  然而,实际上,在评估方法方面的这些差别,可能没有乍看上去的那么大。事实上,许多更加广为使用的对愿意为一种环境服务支付多少作出估价的方法,并不依赖考察,而是依赖于对在劳力和物质方面为提供这种服务可能花费多少所作出的估价。例如,大多数对水的工业排污功能方面的估价,已经建立在这样一种基础上,即如果这一工业被拒绝把水当作一种排污中介的话,那么,为了控制污染需要支付多少劳力的物质费用。

  从另一方面讲,在谈到(资源)稀缺对经济价值的决定作用时,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的价值理论之间的区别可能问题就多了。如上所述,在市场经济中,稀缺是经济价值的前提。实际上过去使用(这一)核算框架时,很自然地使用了这一概念,将核算局限于事实上稀缺的环境资本功能。这样,也就没有必要将湖泊为船只所提供的托浮功能计算在内了,理由是用于这一目的的表面水的数量是十分充足的。同样,在以前的核算中,也就没有必要核算阳光和风了。就其“内在的”价值而言,阳光、风和表面水者是重要的。但这些服务功能一般都十分充足,故没有什么经济价值。如果按照马克思的核算体系,所有的具有“内在”价值的服务功能,不管其经济价值如何都必须包括在内的话,那么,在对环境服务项目的数量进行核算时显然变得不可能了。

  第二部分 实施问题

  与核算的作用相一致的实施目标

  一般说来,核算——不管是商业核算、国民经济核算还是对水污染对中国影响的核算——具有两个相互关联而又相互区别的功能。首先,是一个“记分”的功能,即衡量商业或经济运转的状况。同样,重要的是“管理”功能,即提供信息、组织信息,从而使商业或经济能够有效地运转。这两个作用加在一起即可满足(制定)政策的需要。例如,如果上述核算显示水污染与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之间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对立关系(即一种记分结果),那么这些核算数据即可支持建立各种模式和图制信息,从而形成有效控制污染的政策基础(即所谓管理功能)。幸运的是,核算体系不需使这两个功能发挥得同样好。比如,也许会有人对这些方法提出疑问,即一方面对国民生产总值作出修正,以便反映由于污染造成的损害,一方面又仍然对用以作出这些修正的数据作出评估。

  可信的记录并非核算体系中一个实质性的数字,这一事实在发展中国家尤为重要。在这些国家中,方便可用的数字一般总是不能够支持对上述核算框架进行充分的实施。相反,可能会采用另一种方法,将有限的数字资源集中于对一个或一些更加特别的项目的开发上。这样一种部分实施方法可能会支持对国民生产总值进行一些记录上的清算。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目前所采用的核算方法就提供了这种方法的例子。他们的核算清理(方法)似乎只是集中于对一批有选择的自然资源进行资源贬值的测算。一方面这种工作应该得到鼓励,但同样也应注意到这种“贬值”清算(方法)不能完全表明(人们对)水污染的关切。

  在数据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另一种核算方法是将记录看作是一个更长时期的目标,并将注意力集中在管理作用上。以前在对上述框架加以实施时,曾显示(这一)核算过程可以在完成最后核算之前即获得有用的管理结果。在美国,进行相似的核算时,甚至在初始阶段便获得了有用的数据,用来分析污染对淡水渔业效益的影响,工业和农业废物对地面水污染的相对影响,并用来确定控制水的污染对地域和收入阶层的经济影响。这种核算支持了上述以及其他几项政策研究,尽管财政上的困难使得这些核算不能贯彻到底。

  这种注重核算过程而非核算报告的方法成为目前在菲律宾加以实施的环境核算计划的基础。重点放在制度的建立上,即开发搜集用于建立与上述核算框架相似的完全核算结构的数据的能力。一旦建立起数据库,即可将其用于不同的抽样政策分析中,从而显示出为政策管理而建立的数据库开发的实际效益。

  重复的方法:利用已有数据库建立更有效的数据库

  与强调核算过程而不是核算报告本身相一致,这就是过去的经验所得出的重复方法。一方面需要做出努力实施所建议的整个核算框架——实际就是努力测定由于使用而造成的水本身以及所有的环境危害所提供的所有资本功能——另一方面在实施的最初阶段则应该适可而止,应依靠非常容易得到的未经处理的评估数据。该方法的实施不应将这种工作的目的看作是找到一组水资本记录的最后结果,而只应看作是一种学习的经历——即一种为了建立一套可以不断改进的核算数据库所必须的技术方面的进步和完善。事实上,(决不应把建立)一套完善核算数库看作是这种核算方法的目标,正如不能把(建立)一套国民生产总值的数库看是传统经济核算的实际目标一样。(不断)完善是而且将继续成为国民经济核算的一个特征。

  这种适度方法的一个好处就是,最初的未经处理的数库可以为与经济有关的水污染的相关信息机构做出最大贡献。实际上,并非对水的所有使用都具有同样的经济上或环境方面的重要性。例如,如果不管一个工业部门的排污量有多少,但它对(水)的排污功能的使用并未造成多少污染,那么再去花费许多气力试图准确测出这些废物的排量就没有多少意义了(注:这一方法不能用于一个工业部门中的一个特定工厂,因为在有许多工厂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工厂的排污量可能不致对水质造成太大污染,但所有的工厂都效彷的话即可造成严重影响了)。例如,美国在此前进行的一次研究发现,在美国的许多地方,某些水污染物的自然源大大超过可控制的人类来源。结果,对于这些地区的河流来说,对(用于)农业径流量的水质的评估作出的数百个百分点的改变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原来富集这些污染物的水质的评估。另一方面在其他地区,初步搜集的数库的确表明了,对排污量的小小改变可以给河流供养诸如大马哈鱼这样的有价值的鱼类的能力带来变化。这样,这种最初记录的数据方法表明,对于以后的重复核算来说,就应该将对数据搜集的来源更多地集中于这些更加敏感的地区。

  这样,上面所提出的这种目前正在菲律宾使用的重复核算方法在经济上是有效益的:它将有助于将对数据的搜集重点放在最重要的地方。

  信息开发战略

  一般说来,实施上述核算框架的第一步是搜集描述水所提供的物理功能方面的信息。第二步则是搜集有关可以对这些功能作出货币估价的信息。这种顺序只是一种指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改变。如在美国,常常可以从同一个来源同时获得物理和价值的信息。同样,某些估价方法可以在没有特别物理标准的情况下提供对一种功能的货币估价。比如,对于水资源的娱乐价值来说,有人暂时不使用它,而是选择在将来使用它。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必对其物理用途作出任何考察了。然而,的确有方法可以对水资源的这种所谓“选择价值”作出估价,即使用考察方法(即应急评估)。

  对于水所提供的排污功能来说,必需的主要物理信息是所使用的水的数量以及污水排放的数量。因此,需进行理智的统计。在美国以前的工作中,所有的水污染物被分成了17类。但是即使这种分类对于中国来说也可能是不够详细的。谈到对经济活动的统计分类时,1987年中国在其投入和产出表中列出的117项可能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是,还需要加入其他方面,如家庭、某些政府部门如军事目标,还有“进口货物”以包括进口来自国外和水污染物。还有,由于“大自然”也是来源于水的污染物的一个主要来源,它也应被包括进来。

  所有这些信息都应由某种地理定位器来确定。尽管无意建立地区性数库,但是建立地理方面的详细数库也是必要的。地理信息可以用于指导政策。而且,确定所排出废物的位置,也是评估与排污有关的任何负产出(即损害)的一个主要因素。   由于现存的允许工业排污的制度,中国显然存在大量废水排放的资料。但是,根据[中国战略报告],这种制度只涉及占其中60%的亦即230个大中城市。此外,尽管[战略报告]中的总数据提供了现存的使用水源——特别是地下水使用——的大量数据,但是这种数据的搜集似乎是非系统化的。因此,这些数据可能有大的出入,即忽略了某些部门或地区。

  在这种战略的初始阶段,为了弥补数据上的上述出入可能要花费很多,但如上所述,由于它不符合重复方法,因此那样做是得不偿失的。聪明的战略是用建立在工程或经济考虑上的模拟数据或从其他国家“借来”的数据填补上述出入。这样,如果获得了中国某些工业活动水平的数据,那么,作为一种初步的类比,就可以根据美国的污染—经济活动比率,推断出与这种活动相关的(中国)水污染状况。这些比率也可以加以调整,用来反映诸如技术差别和除污装备方面的差别等因素。

  在过去对上述核算框架的实施过程中,(水源的)这些排污功能是建立在通过控制水的污染而减少对这些功能的要求的估价上的。(这里假设这些功能的价值至少应该与拒绝这些功能的费用持平。)这种对污染控制费用的预先估算的方法,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大量存在着。考虑到中国没有这样的现成估算方法,对于水的排污功能的价值的最初估价可以建立在这些外国估价的基础上。

  正如水的用途与水的排放一样,似乎存在着与“负”产出或与这种用途有关的污染危害相关的丰富数据。根据[战略报告(附件3)],中国拥有“一体化程度”很高的国土监测体系。然而,即使该系统的122个地面监测站和1818个监测井为监测中国国土上的全部水质提供了保护,这些数据对于上述数库以及制定严密的控制水污染政策来说也还是不够的。环境数据的难处就在于这些数据本身并不能提供足够的信息,将环境状况同人类和经济活动联系在一起。为了通过经济因素来确定环境遭受的损害,环境状况必须通过水的“运送和归宿”模式同人类和经济活动联系在一起。

  即使象美国的cheaspeake湾地区那样拥有非常丰富的有关水的数据,在这些数据体系中拥有这样的模式也是很脆弱的(因为几乎无法确定,最近水质的改善是政策的原因还是降雨模式改变了的缘故)。因此,最初向不同的经济活动部门提供环境的状况的报告只能依赖于对这些模式的粗糙评估。

  其他国家的水污染负值主要是确立在从效益—成本说得出的不同方法的基础上。这包括对愿意出钱避免危害的调查,对财产价值的危害的估价,以及对要求前往与水有关的娱乐场地受到损害的影响的估价等,同样,在对核算框架加以实施的初级阶段,在中国进行这样的研究也将是不明智的(出于经济效益原因)。聪明的做法是将危害价值的估价建立在其他地方所做的研究上,如同对控制污染的成本的估价一样。

  [中国战略报告]对中国的水资源在诸如娱乐和生活支持功能上所提供的直接服务方面几乎没有提供什么数据。尽管可能存在着有关此类功能的资料,但对它们所做出的最初估价极有可能不得不再次建立在其他地方所进行的研究的基础上。   尽管为最初重复核算所做的许多估价将是非常粗糙的,但也应广为传播。经验表明,将原始材料传播给那些潜在感兴趣的人,对于获得别人自愿提供的更有价值的信息是很有好处的。一个有学问的人起初可能会忽视别人向其索要数据的要求,但却很乐意对别人的不得体的估价做出纠正。散发原始估价材料对于那些参与经济政策制定的人来说也具有重要意义。

  对实施的机构建议

  一个重要而且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是机构问题,即应该由谁来做和在哪里做。印尼就曾因没有解决好这一问题而导致了一个相同项目的失败。

  由于核算框架的目的是搜集有关水污染、水用途以及对整个经济活动的影响。因此它不可避免地会影响不同政府部门间的利益。例如,即使水利部提出了这一倡议,那么也肯定会涉及诸如国家环保局、林业部、农业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计委以及国家统计局等单位。原则上讲,任何一个部委都可以牵头搞,但真正的危险在于某一部委会强调本部门利益的数据而忽视了提供与水污染—经济活动有更大关系的资料。

  中国可能同样希望将开发水资源核算的任务给予一个更具经济责任的局。如曾把开发中国目前自然资源核算项目的任务交给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其中的一个好处是研究中心不同于政府部门,它更愿意将原始估价加以传阅。但研究中心的弱点是经常不能得到主要的统计数字。国家统计局的参与可能会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不管应由什么部门具体负责,但其中所需要的一整套完整的核算方法不可能是一个局所单独具有的。对水服务价值的估价需要资源经济学家,水利学家、生物学家和统计学家的技能的综合。当然,不必为此项目投入过份的人力物力。在核算的初始阶段,参与者本人不必具备所有这些技能,而是应该善于吸收他人的技能。这是一件需要有才智的通才的工作,而没有任何部门可以单独提供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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