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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1995-09-19来源:国合会

  一、会议概况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5年9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有中外方委员、外方观察员和专家工作组中外方组长共56人。会议分别由委员会主席宋健、副主席曲格平、拉贝尔、顾明主持。 

  在开幕式上,宋健主席回顾了过去一年中国环境与发展领域的重大进展,并在充分肯定委员会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委员会第二阶段的工作重心应转移到更加实际的政策研究与政策示范上来。副主席拉贝尔博士、曲格平、顾明先生也分别讲话。 

  在两天的会议中,委员们听取并审议了委员会秘书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和污染控制、监测和信息收集、资源核算和价格政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培训、能源战略和技术、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六个专家工作组的工作报告以及环境与贸易工作组的工作大纲介绍与工作组协调报告;听取和讨论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林业部、国家环保局和气象局等部门落实《中国21世纪议程》和履行国际环境公约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能源工业和环境保护、环境保护中的公众教育等有关专题报告;听取和讨论了委员会第二阶段工作建议的报告。代表们在认真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对另环发事业富有建设性和针对性的建议。最后,委员们审议并了委员会财政情况的报告和向中国政府提出的建议。 

  李鹏总理会见了出席会议的代表。李鹏总理代表中国政府对与会的外国专家表示欢迎和感谢,并明确表示,中国政府将认真听取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在制定“九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中予以充分考虑。 

  李鹏总理说,当前全球环境保护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可持续发展战略越来越深入人心。中国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强调不仅现在要加快发展,而且要考虑到子孙后代能否持续发展的问题。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仍然是中国的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当前的重点是加紧对大气、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方面的重点污染源治理。中国人口众多,人均土地资源和水资源比较缺乏,要进一步加强对耕地和森林的保护,推广节水型农业,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和其它矿产资源,逐步改变资源低价所带来的资源浪费,努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减缓增长对环境的压力。对于乡镇企业,一方面要鼓励和支持,另一方面又要在环境保护上提出严格要求,使其得以健康发展。对污染严重又难以治理的乡镇企业,特别是小造纸、小电镀、小化工等污染严重的企业,要实行关、停、并、转的措施。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加快立法步伐,完善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发挥政府监督职能,动员群众参与,建立健全环保监督体系。 

   

  二、会议的主要成果 

  通过听取报告的讨论,委员会一致认为: 

  1.   近年来专家工作组的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进展。其研究对象延伸到更深的层次,除了研究宏观政策以外,也开始对微观政策进行研究,并更加注重政策评估和案例分析。专家工作组细致深入、注重实效的研究,为委员会能够提出高质量的政策建议以及实行工作重心的转移奠定了基础。 

  2.   委员会成立四年来开展了大量工作,较为全面、深入地研究了中国环境与发展领域的主要问题,为中国政府提供了有益的政策建议,推动了中国环发领域决策科学化的进程。委员会第一阶段关于中国环境与发展一般性政策讨论即将圆满完成。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作为全球范围内国际环境合作的一次独特尝试,已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在中国执行新的五年计划中,将继续发挥其积极作用。根据委员会的经验和中国发展的需要,委员会第二阶段的工作重点应进一步向实质性研究和应用方向发展。委员会应该集中力量,针对中国环发领域的主要问题,提出更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开展更具推广价值的政策示范。委员们应为委员会所提出的政策建议的实施寻求更多的国际支持,包括财政和技术方面的支持。主席团已责成秘书处为确定下一阶段的工作方向提出一份纲领性文件,提交199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考虑到工作重心的转移和中国政策换届等因素,委员会和专家工作组的人员构成也应作适当调整,工作组的设置也将进行调整。委员会委托秘书处准备有关委员会和专家工作组调整的框架文件。 

  3.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向中国政府提出的四方面建议得到较好落实。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在能源结构与利用效率、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控制和监测、资源核算与价格政策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行动,取得了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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