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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履行环保国际公约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1996-09-23来源:国合会

尊敬的主席、各位委员:

  我很高兴有机会出席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认真履行国际公约,加强环境保护,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各签约国的共同责任。多年来,我国政府对这项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在这里,请允许我向会议介绍一下我国履行有关环保国际公约的情况,以增进各位委员对中国履约情况的了解,希望进一步引起各方面对中国履约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一)关于履行《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的情况——1995年10月31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并于1996年4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对废物进口、过境做了规定,对违法进口、过境废物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条款。

  ——1995年1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坚决控制境外废物向我国转移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凡是进口废物必须经中国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任何地方政府和部门无权批准进口废物。

  ——1996年3月1日中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局、国家商检局联合颁布了《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其中公布了国家限制进口的可作原料的废物目录,规定了进口废物审批程序以及各部门的职责。

  ——查处违法进口废物的事件。一些国家的政府未按《巴塞尔公约》的规定,对出口废物没有进行检查,也没有征得中国行政主管部门

  ——中国国家环境保护局的同意,将中国禁止进口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向中国转移;某些外国公司以向中国出口可作原料的废物为名,非法出口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中国国内有些公司的非法分子改头换面、逃避监督,利用违法手段进口废物。对这些事件,中国政府依法进行了严厉惩处。有的已经责令退运,有的正在处理之中。

  ——遵照《巴塞尔公约》的出口废物产生通知的规定和其他国家的法规要求,中国对出口的废物首先征求进口国主管部门的意见,只有对方同意,我们才允许出口。中国出口的废多氯联苯及冶炼渣等都采取这种控制方式。

  ——1996年7月9日~11日中国国家环境保护局与《巴塞尔公约》秘书处共同主持召开了“亚太地区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和技术转让中心第一届研讨会”,该活动为在亚太地区建立这样的区域中心做了准备。

  (二)关于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情况

  ——1995年进一步制订了气溶胶、泡沫塑料、清洗、消防、冰箱,工商制冷、汽车空调、化工生产等八个行业的消减消耗臭氧层物质战略。

  ——1995年9月16日是第一个国际保护臭氧层日。为响应联合国的号召,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

  ——中国浙江华江塑料厂塑料泡沫生产中CFC11淘汰项目和承德商机厂聚氨酯泡沫生产中CFC11的50%淘汰项目通过验收。

  ——1996年5月与UNEP在中国杭州共同组织召开了CFC替代安全技术培训班,来自有关部委和地区及企业的代表100多人参加了培训班。

  ——按时向国际社会报送了中国有关履约的信息。1996年3月向多边基金执委会报送了中国国家方案实施进展状况报告;1996年8月向议定书秘书处报送中国受控物质生产、消费数据。

  ——中国政府代表团参加了1995年11月在维也纳举行的第七次缔约国会议。

  ——中国政府代表团分别参加了1995年11月和1996年5月举行的第十八次和第十九次多边基金执委员。这两次会议共批准中国项目25个,资金约1700万美元。

  ——组织准备了冰箱、工商制冷、泡沫、溶剂清洗等行业的项目30多个,准备分别提交1996年10月份和1997年第一次执委会审批,申请金额约为5000多万美元。

  ——协助UNEP在中国召开了UNEP环境影响专家委员会,评议了臭氧耗损环境影响的最新科学发展。

  ——在UNEP支持下,正在组织调查发达国家向中国转移ODS生产和使用的情况。

  ——完成了采用行业整体机制淘汰哈龙生产和使用的研究工作,制定了消防行业哈龙整体淘汰计划,已经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原则通过,拟报10月份的执委会审批。

  (三)关于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情况

  ——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了在雅加达召开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二届缔约国大会。介绍了中国保护生物多样性法律、政策和工作情况,就国际履约中的重大问题阐述了中国的原则立场,维护了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权益。

  ——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支持下,“中国生物多样性国别研究”项目于1995年初正式启动,现已完成初稿,并召开了两次中、外研讨会,预计1996年底完成。“国别研究”的完成将对中国生物多样性本底现状,生物多样性效益分析以及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中国国家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委正在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数据管理信息网络能力建设项目。该项目于1995年底启动,将于1997年初完成。实施该项目将大大加强中国生物多样性信息网络管理的能力。

  ——1995年12月29日,履约协调组成功地组织了第一次“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纪念活动,有关部门和各界200多人参加了活动,新闻界进行了广泛报道。

  (四)关于执行《关于化学品国际贸易资料交流的伦敦准则》的情况

  ——根据PIC程序和中国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中国国家环境保护局收到国内外200多份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并按规定进行了审批和执行了事先知情通知程序。

  ——为执行《伦敦准则》和贯彻国际化学品安全大会精神,编制了《化学品管理国家档案》。

  ——中国参加了UNEP与FAO共同召集的将自愿PIC程序上升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的活动。

  ——中国参加了化学品安全论坛的活动,积极推动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的评估和消除其污染的行动。关于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等其他公约及文件的情况,会上已由其他部门作了介绍。

  以上我介绍了一年来中国履行这些环保国际公约所做的工作。我们在履约方面是积极、认真、负责的,虽然达到公约目标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但我们愿继续为加强履约的而努力。欢迎在座的各位委员、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谢谢主席先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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